總督, 古代中國官名, 在清朝屬于一片區域內的最高掌管, 如直隸總督、兩江總督、湖廣總督、閩浙總督等等, 相當于今天的省長。 總督分為從一品和正二品兩種, 一般由六部尚書兼任的總督為從一品, 剩下的都是正二品。 清朝這么多總督職務中, 有一個的權力是最小的, 而且丟官帽的概率較高。
這個職務名為河臺, 也可以稱為河道總督, 顧名思義, 這是管理河道的官職。 河道總督一般有三人, 江南河道總督管理江蘇、安徽境內的河道, 江東河道總統管理山東、河南境內的河道、直隸河道總督管理海河。
河道總督始建于明朝, 一開始是沒有這個職務的, 各地負責管理自家的河道。 但各自為政導致洪水的治理非常緩慢, 各地都不愿意出力解決問題, 因此后來就設立了河道總督, 負責總管與河道相關的所有問題。
總督之所以設立在正二品之上, 就是為了比巡撫的品階更高, 這樣有利于管理, 但河道總督是個例外, 因為他只能管理河道上的事, 除非涉及河道, 否則不能插手各地的經濟、行政、軍事等各方面。 因此哪怕是知府, 在權力上也比河道總督大得多。
河道總督是個苦差事, 因為歷史上黃河決堤、水患非常頻繁, 每年的汛期就是河道總督最忙碌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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