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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究竟是哪些人最喜欢吃狗肉?


郎世寧《十犬圖》之一

關于狗肉可不可以吃的問題, 每年都要引發口水仗。 喜歡吃狗肉的人認為, 狗肉是天下美味;反對吃狗肉的一方則說, 狗狗那么可愛, 你怎么忍心吃它?但支持吃狗肉的一方認為, 法律又沒有禁止吃狗肉, 吃狗肉是人們的權利。 而反對吃狗肉的一方又說, 吃狗肉是非常缺德的事, 良心被狗吃了的人才吃狗肉。

扯不清了。 不如我們來說說古人吃不吃狗肉吧。 應該說, 古人是吃狗肉的, 至少民間的飲食習慣中并沒有非常嚴厲的狗肉禁忌。 漢朝人就很喜歡吃狗肉, 狗肉和豬肉一樣是市場上的常見肉類。

但是, 自唐宋以來, 狗肉已不再是中國人的日常食用肉類, 人們吃狗肉是偶而為之, 而且, 大啖狗肉的人, 通常都是社會邊緣人。

那么唐宋之后, 究竟是哪些人在吃狗肉呢?比較著名的有三個人。 一個是《水滸傳》里的魯智深。 《水滸傳》寫道——

魯智深在酒店里喝酒, 問店家:“有甚肉?把一盤來吃。 ”店家道:“早來有些牛肉, 都賣沒了。 ”但魯智深猛聞得一陣肉香, 走出空地上看時, 只見墻邊砂鍋里煮著一只狗在那里。 魯智深道:“你家見有狗肉, 如何不賣與俺吃?”店家道:“我怕你是出家人, 不吃狗肉, 因此不來問你。 ”智深道:“灑家的銀子有在這里!”便摸銀子遞與店家, 道:“你且賣半只與俺。 ”那店家連忙取半只熟狗肉, 搗些蒜泥, 將來放在智深面前。

智深大喜, 用手扯狗肉, 蘸著蒜泥吃, 一連又吃了十來碗酒。


郎世寧《十犬圖》之一

另一個喜歡吃狗肉的和尚是濟公。 清代世俗小說《續濟公傳》有很多個地方都寫到濟公吃狗肉, 比如其中有這么一個情節——

只見大眾太監一個個皆奔進來說道:“圣駕到了。 ”話言不了, 但見皇上同一太監, 已進了淥猗亭。 濟公此時, 將吃的一大塊有筋的狗肉, 把一條筋嵌在齒縫里, 不進不出, 見得皇上已至, 吐又吐不出, 咽又咽不下, 只得用那釘鈀手, 自己弄著個鯉魚摳腮, 把一塊連筋帶肉的狗肉, 由嘴里拖出來, 向地下一甩, 站起身來, 就迎圣駕。

還有一個喜歡吃狗肉的名人, 是清代大畫家鄭板橋。 清末筆記小說《棲霞閣野乘》中有一個“鄭板橋吃狗肉”的故事——

興化鄭進士板橋, 善書, 體兼篆隸, 尤工蘭竹, 人爭重之。 性奇怪, 嗜食狗肉, 謂其味特美。 販夫牧豎, 有烹狗肉以進者, 輒作小幅報之。 富商大賈, 雖餌以千金不顧也。 時揚州有一鹽商, 求板橋書不得, 雖輾轉購得數幅, 終以無上款不光, 乃思得一策。

一日, 板橋出游稍遠, 聞琴聲甚美。 循聲尋之, 則竹林中一大院落, 頗雅潔。 入門, 見一人須眉甚古, 危坐鼓琴, 一童子烹狗肉方熟。 板橋大喜, 驟語老人曰:“汝亦喜食狗肉乎?”老人曰:“百味惟此最佳, 子亦知味者, 請嘗一臠。 ”兩人未通姓名, 并坐大爵。 板橋見其素壁, 詢其何以無字畫, 老人曰:“無佳者, 此間鄭板橋雖頗有名, 然老夫未嘗見其書畫, 不知其果佳否?”板橋笑曰:“汝亦知鄭板橋, 我即是也。 請為子書畫可乎?”老人曰:“善。

”遂出紙若干。

板橋一一揮毫竟, 老人曰:“賤字某某, 可為落款。 ”板橋曰:“此某鹽商之名, 汝亦何為此名?”老人曰:“老夫取此名時, 某商尚未出世也, 同名何傷?清者清, 濁者濁耳。 ”板橋即署款而別。

次日鹽商宴客, 請板橋一臨。 至則四壁皆懸己書畫, 視之, 皆己昨日為老人所作。 始知老人乃鹽商所使, 而己則受老人之騙, 然已無可如此也。


郎世寧《十犬圖》之一

上面三個故事中, 魯智深是江湖漢子, 雖然出家當了和尚, 卻是徹頭徹尾的野和尚, 不守清規戒律的。 濟公也是比較另類的和尚。 鄭板橋則是落魄文人, 有魏晉名士之風。 總而言之, 這三個人有共同的性格特點:都有點離經叛道, 藐視世俗禮法。 他們大啖狗肉的行為,

可以看成是挑戰主流社會的表現。

古代(指唐宋之后)主流社會是不怎么吃狗肉的, 即便吃, 也是偷偷吃, 所以才有“狗肉不上席”的說法。 一些人甚至認為, 吃狗肉會有不良報應。 清代筆記《北東園筆錄》就寫了幾個吃狗肉受報應的故事, 我也轉述出來——

其一:“楓涇鎮有沈二者, 好食狗肉, 生平殺狗無算。 乾隆丙子歲, 沈抱病甚篤, 昏迷中見群犬繞床爭嚙其體, 號呼求救。 臨死時, 自投床下, 兩手據地, 作犬吠數聲而絕。 ”

其二:“嘉定南翔鎮民蔡六, 自浦東來居白鶴寺, 前以屠狗為業。 乾隆末年春薄暮, 屠一犬, 盛于缸, 以水鼓氣去毛。 而犬頭忽豎起, 盡力咬臂, 遂委于地, 呼痛不已。 或以棒格之, 齒堅如鑄, 不可起, 至死而后釋。 ”

其三:“里之岡南有曹升元者, 亦常屠狗。一日,狗于盆中猝躍高尺許,咬升元項,潰爛,二三月,晝夜叫號,乃斃。”

我當然不認同這類荒誕的因果報應之說。但這幾個故事之所以會流傳開來,并被文人記錄下來,則無疑是當時社會觀念的反映。換言之,按當時的社會主流觀念,屠狗、吃狗肉,是不道德的。

亦常屠狗。一日,狗于盆中猝躍高尺許,咬升元項,潰爛,二三月,晝夜叫號,乃斃。”

我當然不認同這類荒誕的因果報應之說。但這幾個故事之所以會流傳開來,并被文人記錄下來,則無疑是當時社會觀念的反映。換言之,按當時的社會主流觀念,屠狗、吃狗肉,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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