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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乾盛世后,清朝迅速腐败,都因放弃了康熙制定的这一官场制度

康熙皇帝是封建王朝中的一位英主。 他嗣位61年間, 勵精圖治, 使清王朝發展成為亞洲頭等強盛的封建國家, “康乾盛世”形成我國封建社會發展史上最后一個高峰。 在他制定出的一整套適合當時中國國情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諸政策中, 有一條頗為重要, 即:對官吏們嚴格甄別, 選拔了一批有學識有才氣且又清廉的重臣, 削除罷免了不少貪官污吏和庸碌無能的蠢才, 為確保貫徹落實其政治路線提供了一條強有力的組織路線。

當時, 中國處于封建社會的后期, 清王朝入主中原不久, 立足未穩, 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激化,

社會動蕩, 稍有不慎, 即可能導致甫立的清王朝毀于一旦。 因此, 康熙皇帝多次下旨, 令屬下舉薦德才兼備的能人。 當時, “舉賢薦能”盛行, 確實也“保舉升授”了一批重臣, 有效地實施了他所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

然而, 隨著“圈子文化”的驟起, “裙帶之風”的日熾, “觀九卿凡保舉人員, 非系師生, 即屬親戚”, 這令康熙皇帝勃然大怒, 下圣訓:“濫舉者罪之”, 并實行了“保舉連坐之法”, 意即:舉薦失當, 把那些貪瀆之徒或宵小者推薦上來, 一旦查實或在日后造成工作損失, 不僅貪瀆之徒或宵小者要革職法辦, 連當初舉薦他們的官臣也要受到“株連”, 或彈劾, 或降品, 甚或革職。 如山西巡撫溫保因“保舉之員, 無一人可用”, 便被革職。

康熙皇帝動真格, “濫舉者罪之”的舉措具有極大的震懾力, 使麾下“敬慎公舉”, “誠善者善, 而惡者惡, 據實敷陳”。 那些僅憑“師生”“親戚”之緣而無才識、清廉之品的奔競者, 在仕途上自然受到了阻遏。

縱觀大清朝的組織人事制度, 其官員來源大致有三:一是科舉, 二是保薦, 三是捐納。 其中, 科舉是最為公平的, 八股面前似人人平等;捐納次之, 基本上做到了金錢面前人人平等;保薦則是最容易產生黑箱操作, 簡直是無規可循的。 到了宣統年間, 組織人事制度進行了“改革”:1905年, 大清中央宣布廢除科舉, 翌年, 為嚴格控制捐納沖動, 又停辦了“實官”捐輸而只發放榮譽頭銜。 宣統皇帝的“用人新政”, 徹底改變了早已制度化的人才流通渠道, “不拘一格降人才”反而為掌管官員任免權的大臣提供了更多的尋租機會,

“公賣”轉為“私售”, “官價”類似“黑市”, 比“改革”之前更為混亂與腐敗。

史書稱:“政府用人, 便全無標準, 人事奔競, 派系傾軋, 結黨營私, 偏枯偏榮, 種種病象, 指不勝屈”。 1909年, 御史謝遠涵倒是還念念不忘當年康熙皇帝的“濫舉者罪之”的良策, 其在奏折中剴切地指出:“變法至今, 長官但舉故舊, 士夫不諱鉆營。 請嚴定章程, 以貪劣聞者, 反坐薦主, 加以懲處。 ”然氣息奄奄的大清朝已無力改變這一頹勢。 日漸失范的清王朝組織人事制度嚴重削弱了其本就薄弱的執政能力, 官場可謂是一個沒有規則的賭場, 它只能走上“十賭九輸”的宿命之途。 (沈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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