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軍事»正文

抗战时期,我军不杀战虏,到底为什么?真相原来如此

我們都知道, 我軍在戰爭中是不允許殺害俘虜的, 那么在戰爭中不殺戰虜是為套取情報還是出于人道主義呢?

如果從人道主義角度去看待問題的話, 每個人是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的, 即便是作為懲罰也應該給別人辯護的機會, 在受到公正審判后才能執行, 但這只是出于原則上的。

但這種理論收到了許多人的認可并且支持, 因此便出現了《日內瓦公約》, 在其中有明確規定。 出于對戰俘可能出現的情況做了兩點說明。

第一, 如果對方投降, 便沒有了威脅你的能力, 等于把生命交到你的手里來換取繼續活下去的資格。

但如果投降后還會死, 那投降也就沒有了意義。

第二, 如果對方被我軍活抓, 這時敵人已經沒有了武裝, 殺死他們就和殺死老人小孩一樣, 這更是不能被人從道德上接受的。

其實, 不殺戰俘的這種做法是有利于減少戰爭對人類文明造成的損失, 從側面來看可以看出多數人還是希望和平的。

因此, 我軍常說的優待俘虜, 實際上是向從根本上去解決問題, 并不是有其他想法。 對此, 你怎么看呢?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