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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产二代舰载机竞标或已揭晓:全新下一代舰载机3年内首飞

隨著國產首艘航母開始海試, 新一艘航母的面目也日漸變得清晰起來, 可以說必然是彈射型航母。 隨之而來的就是艦載機的選擇, 特別是艦載戰斗機方面最近的討論很激烈, 支持重型殲20和中型FC-31“鶻鷹”改裝為艦載型的聲音都很高。 按照未來我方第二代艦載戰斗機和配套作戰能力建設發展的規律判斷, 我第二代艦載戰斗機將在2020年前后首飛, 2025年裝備部隊使用, 其節點恰恰與003型航母下水服役的節點吻合, 軍事專家雷澤告訴記者, 在此之前, 兩種戰機的艦載機已進行最后的競標, 但按照節點, 競標或已經完成。

實際上, 對我海軍來說, 選擇中型機還是重型機, 決定因素只有一個, 就是能否實現對抗F-35這一核心目標。 在同等條件和技術水平下, 重型機顯然在整體上優于中型機, 比如起飛重量為25噸的中型艦載機正常載油量約為5噸, 最大載彈能力一般為4至6噸, 而重型機則可以分別達到6至8噸和5至7噸。

對于艦載戰斗機來說, 更大的載油能力往往要比更大的載彈量重要, 這才是中型機與重型機之間最根本的差別。 因為在作戰時, 戰斗機掛載的彈藥重量并不大。 例如空戰掛載時, 4枚中距彈和4枚近距彈的總重也不到1.5噸, 對地(海)作戰時能掛到4噸載荷已經是非常可觀了。 例如美海軍在1991年某戰爭時, 雖然具有絕對空中優勢,

但執行對地攻擊任務的A-6E、A-7E、F/A-18C/D最多也只掛載3噸左右彈藥。 所以, 載彈量大小不是重型機還是中型機上艦的決定性因素。 但是載油量則不同, 中型機由于機內油量少, 在保證同等作戰距離的前提下, 外掛載荷能力可能只有重型機的一半, 在保證同樣武器載荷時作戰距離只能達到重型機的2/3, 整體作戰能力和作戰使用靈活性較之重型機仍稍遜一籌。

我海軍未來的彈射型航母對艦載機遠程作戰有較高需求, 在這種情況下, 中型機顯然是不適合的。 選擇重型機應該是最保險、也更有利于實現抗衡F-35的這一核心目標。 有人也許會說, 重型機的重量、尺寸過大, 作為艦載機會減小航母載機數量, 影響航母作戰能力。 其實重型機重量過大的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

只要其飛行性能可以滿足在航母上的起降及作戰需求, 重量無所謂。 特別是在現代航空技術的支持下, 更大的重量意味著更大的載彈能力和機內載油量, 作戰能力也會因此得到很大提高。 這也是美海軍艦載機都在保持中型機尺寸的前提下, 努力將起飛重量向著重型機方向發展的主要原因。

在選擇重型機的前提下, 一些觀點認為, 重型機整體作戰能力有著較大優勢的前提下, 用中型機有限的搭載數量增加來換取航母整體作戰能力的提升是根本無法實現的。 除非有實力研制出像F-35C這樣的小尺寸重型機, 否則所謂體積較小的中型機比尺寸大的重型機更受歡迎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在各方面條件允許的情況下, 重型機仍然是各國海軍艦載機的首選, 不過, 我海軍下一代航母的排水量僅在8.5萬噸左右, 這個尺寸的航母即使攜帶重型戰機的數量將受到限制, 所以海軍必然將會在其中做出權衡, 從另一方面來說, 一種基于FC-31為基礎的“小重型艦載機”將是一個不錯的折中選擇, 所以, 601似乎正在推進一個主翼面積更大, 體積放大的全新“FC-31”發展型號研制, 他將被媒體稱為FC-31 3.0版本。

軍事專家雷澤告訴記者, 總而言之, 中型機和重型機之爭, 關鍵是要看它們的技戰術能否滿足要求, 如果中型機可以實現, 那么就沒有必要選用技術更復雜、難度更大的重型機;但如果中型機實現不了所需的技術指標, 那么就只有選擇重型機,

現在看來在競標完成后, “小重型艦載機”已經走上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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