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古代還是現在, 近親都是不能結婚的, 否則很有可能會生下畸形寶寶, 對于父母或者孩子來說, 都是苦難的開始, 所以說別說是近親了, 現在就連三代之內稍微能扯上點關系的人都是不能結婚的。
不過這樣的一點并沒有受到古人的重視, 即使聽說了, 也只會嘲笑指責一番, 并不會受到法律的管制, 清朝時期, 就出現過這樣的一個事情, 李文華收留了一個女兒, 被自己的親生兒子迎娶了, 雖然一家人對這門婚事并沒有反對意見, 但被人知道后, 也是一番羞辱。
李文華的女兒和兒子結婚后,
李鴻章的一生, 受到了極大的爭議, 雖然中國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條約大多都是他親自簽下的, 但這也是奉命而已, 如果李鴻章不簽, 肯定還會有派其他人去。
所以李鴻章并不算是真正的賣國賊, 當時他甚至還為了減少賠款, 故意挨了一槍, 而這發子彈也直接為中國減少了不少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