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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煥晶二審被判決死刑 惡毒女人卻說了一句這樣話 網友:應該立即執行

2018年6月4日, 杭州最高人民法院二審駁回莫煥晶申訴要求免除死刑要求, 維持原判。 法庭認為莫煥晶被確認為故意在高層住宅放火(供詞中莫煥晶也承認了是故意放火), 造成四人死亡以及重大財產損失, 其行為已構成了故意放火罪。 且莫煥晶在被害人家中擔任保姆期間, 多次竊取雇主家的財務, 且數目較大, 其行為構成了盜竊罪。 兩罪並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規定, 對上訴人莫煥晶的死刑判決, 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讓人大快人心的是, 此判決被裁定為終審裁定,

也就是說莫煥晶再無申訴權利, 死刑已是板上釘釘。


一審中莫煥晶對被害人家屬致歉信

在當日40分鐘的庭審會上, 被害人家屬在場表示了對法院判決的由衷感謝。 莫煥晶本人還算鎮定, 至始至終都低著頭, 應該是早已知道判決結果了吧!此前, 在一審宣判時, 莫煥晶還說了一句這樣毫無廉恥的話, 她說:縱火其實我也後悔, 如果我的死能夠讓你們好過, 我願意立刻去死”。 然而, 法庭真判決她死刑了, 她又返供稱自己是過失放火, 也試圖滅火, 只是火勢太大沒有救人成功, 自己雖然導致雇主家死人被燒死, 但自己也罪不至死啊!所以, 莫煥晶在一審判決下達後, 立刻上訴。 。


一審中的莫煥晶認為自己罪不至死


莫煥晶在二審宣判現場。

鱷魚的眼淚能相信麼?那3個天真無邪曾經一口一個阿姨, 叫她的孩子就應該如此悲慘的死去麼?還有那個女主人, 在莫煥晶的謊言下還借給她數萬人民幣的好人為什麼就應該被燒死?多行不義必自斃, 莫煥晶的死刑是眾望所歸的。 正如一個網友說“廢除死刑, 是現代社會做過最聖母婊的決定”還有另外一個網友稱“慶倖中國有死刑。 ”甚至有網友疾呼:對於莫煥晶這樣惡毒的女人, 最高院維持原判後還應該加一句——立即執行!

在當日40分鐘庭審期間, 發生了一段小插曲, 被參加庭審的人記錄了下來!莫煥晶的兩個辯護律師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吳鵬彬、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仝宗錦竟然在法庭上短暫的交頭接耳,

看起來似乎有說有笑, 興致貌似很高的樣子!不知道是為莫煥晶維持原判死刑而高興還是怎麼個情況, 就算如此, 這兩個律師也太過分了!畢竟, 這是一樁4死的慘案, 無論從什麼角度, 兩個辯護律師都不應該有此表現吧????

下圖為莫煥晶兩大辯護律師在旁邊有說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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