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戰爭之中, 戰爭的失敗者需要對戰勝國予以戰爭經費的賠償。 二戰結束后, 日本和德國作為二戰的戰敗國, 需要對它們侵略的國家支付賠償。 德國在二戰時期對蘇聯的侵略, 使得蘇聯國內經濟和社會發展受到了嚴重的創傷, 同時大量戰死沙場的人員也讓蘇聯不堪重負。
作為戰勝國, 蘇聯可以向德國尋求相應的戰爭補償。 蘇聯對德國要求了近兩百億美元的補償, 但是同為戰勝國的美國, 卻沒有向德國要求資金的補償, 只是向德國要了一批人。 你覺得這個選擇對嗎?這個買賣虧嗎?
二戰期間美國前期一直保持著中立國的身份,
經濟賠償由日本作為廣泛來源, 這時, 美國選擇向德國要求人才作為戰爭賠償。 當時的美國, 經濟政治環境都相對穩定, 一大批的科研工作者都紛紛集聚在美國進行科研工作。 這樣的環境也吸引到了當時德國的一些科研工作者。
美國戰后挖掘了一批在德的、優秀的科研工作者, 為其日后的科技信息技術的革新奠定了相當堅實的人才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