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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售楼处称年入40多万,刚换“野马” 网友:吹牛不要钱但是犯法

男子售樓處稱年入40多萬, 剛換“野馬” 網友:吹牛不要錢但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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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很多人都喜歡吹牛, 但吹牛的時候要把握好度, 不然是真的會進警察局待幾天的。 近日, 在安徽滁州某售樓部, 一名男子得意洋洋的在向一名女子介紹自己的“不凡”。 稱自己在刑警隊重案組工作, 年收入有四十多萬, 剛剛才換了一輛新車“野馬”。 就在這個時候, 一旁的輔警就感覺到了不尋常, 事情就一下變味了。 到底事情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據了解, 在該售樓部中, 男子看見一名年輕女子,

想要上前搭訕。 在聊天過程中, 男子稱自己是某刑警隊隊員, 每次給別人上課就有四千的收入, 三堂課就是一萬二。

如今一年的收入也有個四十來萬元, 并且剛剛買了一輛新車“野馬”。 可以看出來, 當時的女子春風得意, 和美女侃侃而談。

當時接下來的一句話讓旁邊的輔警發現了問題, 因為男子稱自己是市局重案組。 但是根據自己的經驗來說, 男子的年齡和他的職位不符合, 因為公安部門的職位是有要求。 并且男子稱現在的市公安局局長姓馬, 但是在職的輔警知道局長根本不是姓馬, 一名重案組的人員怎么將自己領導的名字都能搞錯。

派出所民警當即上前調查, 要求男子出示身份證以及工作證件。

但是男子, 只拿出了身份證, 并沒有工作證件, 這下就尷尬了呀。 男子當場交代, 自己只是一名小保安而已, 并沒有自己說的那么厲害。 只是為了在美女面前顯擺一會, 吹吹牛而已。 沒想到吹個牛還能將警察招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 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嫌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罪屬于行為犯, 只要有冒充行為就可以進行定罪處理。

所以大家以后再吹牛的時候, 要注意把握尺度了, 不然警察上門就安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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