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網上爆出了一則新聞:四川師范大學的博士生張強在一個月前騎共享單車被撞飛, 出現失血性休克以及骨折的情況, 還致使右腎被摘除, 然而至今肇事者也沒找到, “賠償”也基本無望。
據悉, 事發時間為晚上7點半左右, 在學校寫了一天論文的張強尋思著騎著共享單車出去轉轉, 于是他用朋友的賬號掃碼打開了一臺“小黃車”, 一路上騎著慢慢悠悠, 只是在下坡路段速度稍快一些。
然而不幸的事情發生了, 在出學校右拐后, 他行駛了一段下坡路段, 就在快到路口時, 張強感覺突然被后方一股力量給撞了出去,
根據醫院診斷, 張強出現了失血性休克、意識不清、多處挫傷和骨折的情況, 而且更嚴重的是, 他的右腎破裂, 體內嚴重出血, 最后, 他被摘除了右腎。
由于家境一般, 實在承受不起醫院的高額費用, 在住院一段時間后, 張強便搬到了父母租下的單間靜養, 而由于事發地點處于監控盲區, 肇事者至今也還沒找到。
而張強認為:自己是在騎共享單車時出的事故, “小黃車”方面應該有相應的保險賠償, 不過, 由于此次事故并非“小黃車”質量問題所導致, 再加上張強是用朋友賬號掃的車, 而保險規定實際用車人要與賬戶一致才能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