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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開創一職業,深受古代女子厭惡,現代卻能夠年入千萬

近日, 崔永元爆出範冰冰簽訂大小合同引起網友熱議, 在網友力挺崔永元的同時, 大家也感悟:明星賺錢未免太容易了吧?只是簡單拍拍戲, 一集電視劇45分鐘, 這45分鐘就能夠大多數的普通家庭買一套房子了!

那麼明星這麼光鮮亮麗的職業, 賺錢又快。 在古代時有這樣的職業存在嗎?古代也有明星存在嗎?他們又稱為什麼呢?其實在古代明星就已經存在了, 他們又被稱為是優伶。 優就是指的男藝人, 伶則是指的女藝人。

但是他們和現在的明星不一樣的是, 他們在古代的地位其實是很低的, 只有出身低微的人才會被送去當做優伶。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 凡是做了優伶的人, 那他們的後代是永遠都不能從良的, 註定他們的後代也會被帝王皇孫玩弄。

這一職業其實是李世民設立的, 因為那是在盛唐時期, 盛唐時期百姓們的業餘生活也是十分豐富的!雖說唐代的思想是很開放的, 民風民俗也是相當開放, 但是皇孫貴族如果想去逛青樓這些地方也依舊是說不過去的。

所以李世民就建立了一個相當於現代的“夜總會”的地方, 這裡的女子都是李世民挑選出來, 然後再培訓她們。 她們的顏值無疑都是很高的, 而且彈琴作畫也是很擅長的, 每當皇帝邀請眾多臣歡聚一堂時, 她們就會出現助興。

這時候優伶也算是真正興起了,

而且不一樣的是她們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升, 甚至有些優秀的伶人還能爬上龍床, 當上妃子, 所以那時候女子們也就沒有那麼抗拒做這份職業了。

但是後來發展到明朝的時候, 就有些過分了。 當時在唐朝, 李世民選擇這些女子都是挑選的, 也就是這些女子自己先報名, 大多也都是身份卑微的, 家境貧寒的女子才去。 但是在明朝之後, 由於做這個伶人的女子數量遠遠抵不上朝廷的需求。

所以當時明朝就派出士兵去民間捉一些長得好看的女子, 也不管女子願不願意, 反正就是把他們統統抓起來訓練成伶人, 並且在軍事政治上也是將她們當作是物品一樣是可以隨手轉贈的, 這一點也是讓當初明代的女子們十分痛恨的!

但是誰也沒想到當初這項受著無數女子痛恨的職業, 如今卻是已經發展成了我們現在賺錢賊容易的明星, 真是一個時代一種變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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