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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多个国家要求禁用这种武器,我国为何不答应?原因只有一个!

集束炸彈最早出現在二戰時期, 當時包括德國和美國在內的很多國家都裝備了這種武器。 集束炸彈是由很多個小的炸彈集合而成, 在爆炸的時候這些小的炸彈會形成二次爆炸, 因此很多人又稱集束炸彈為是子母炸彈。

由于集束炸彈在攻擊集群坦克, 機場跑道等大面積目標時, 效果非常好, 因此在二戰結束后, 集束炸彈的使用也是非常普遍的, 包括越南戰爭, 阿富汗戰爭, 海灣戰爭等戰爭都有使用這種集束炸彈。

不過后來很快人們就發現, 這種集束炸彈在戰爭時對普通的老百姓造成的傷亡非常大。

而且集束炸彈在爆炸后, 里面很多小的炸彈并不會立刻爆炸, 這樣就會為日后留下非常大的隱患。

因此2008年5月28日全世界100多個國家就禁用集束炸彈達成一致, 承諾8年內銷毀庫存集束炸彈, 并且不再生產集束炸彈。 不過包括美國, 中國, 俄羅斯等國在內的大部分生產集束炸彈的國家卻沒簽署。

對此我國的回應是, 我國是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 所有的武器都不是用來侵略他國的, 而是用來保衛自身的。 確實這個世界武器是不會有對與錯之分的, 同樣的武器在不同的人手里, 作用也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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