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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為什麼把罪犯發配千里,而不關在牢裡?坐牢是一種福利

在許多影視劇中, 我們常見古代官府審判罪犯之後, 除了罪大惡極被斬首的以外, 大多數罪犯都是被發配邊疆, 很奇怪為什麼這些罪犯不是就地坐牢, 而是發配?

發配罪犯時還有由衙役護送, 防止罪犯在路上逃跑, 確保按期抵達發配的地點, 要知道衙役護送是要花錢的, 發配千里一走就是幾個月, 路上花費巨大。

這些費用也需要官府承擔, 這豈不是吃力不討好的買賣, 難道真是官府老爺傻嗎?當然不是, 其實在古代發配是一種非常重的刑法, 發配也稱流放。

據《明史刑法志》記載, 發配罪犯有兩種,

一種是終生, 一種是永久的, 終生的只是受罰本人死後就結束了, 永久的卻要連累子孫後代受罰。

此外還有刺字流放的, 在《水滸傳》中武松、林沖、宋江等人都是刺字流放, 這是在死刑的基礎上減輕了一等, 發配到邊遠的不毛之地去服勞役。

像武松是殺人罪減輕的刺字流放, 被發配到了目的地之後, 仍是在監獄裡, 至於罪行輕一些的林沖, 發配到目的地之後反而是安排了差事, 看守草料場。

林沖似乎成了一個自由人, 如果不是條件艱苦, 簡直看不出這是罪犯的待遇, 這給人如今的人造成了一種錯覺, 發配邊疆比坐牢要舒服, 起碼是自由的。

其實這是非常錯誤的認識, 古代並沒有有期徒刑什麼的, 對罪犯要麼砍頭要麼發配,

發配的遠近距離視罪行的輕重而定, 這其實體現了古人的聰明智慧。

在古代依靠農業糧食產量低, 人口也少, 許多地方甚至都是荒無人煙的, 尤其是邊遠的地方, 如古代的海南、廣西一帶, 大多是荒無人煙的煙瘴之地。

如果僅僅把這些罪犯關押起來, 還得負擔罪犯的吃喝, 增加糧食的消耗, 也創造不了什麼價值, 可以說是養廢物, 倒不如把這些罪犯送到荒無人煙的地方。

一來可以在荒無人煙的地方開荒種地, 二來也是對罪犯的一種心理和肉體懲罰, 在發配的路上靠雙腳走, 還帶著沉重的枷鎖, 可以想像其艱難程度。

在心理上, 古人都有鄉土情結, 尤其是年紀大的人, 都渴望能在家鄉安享晚年, 死後也要埋在自己的家鄉,

如果客死他鄉是一種不幸, 對比而言就地坐牢反而是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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