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這幾十年來, 我國研發出了大量的先進武器, 尤其是我們的炮兵, 在世界上也是最頂尖的存在。 回首我國炮兵的發展歷程, 才知道這一切來的多么不容易。
近日, 法國《費加羅報》刊登了一篇文章, 在這篇文章中, 據法國歷史學者講述, 法國曾在上個世紀30年代向我國出口了大量炮彈。 在其中的一次出口中, 法國用數十萬枚劣質炮彈以次充好, 賣給了我國, 被發現后拒不認賬, 更沒有退錢, 令人齒寒。
抗日戰爭, 是落后的農業國同工業國之間的較量, 武器裝備日本遠超中國。 國民黨當局的腐敗無能,
因為工業落后, 槍支都難產, 更不要說炮彈了, 就算勉強生產出來, 大多數性能和質量也達不到要求, 只能依靠進口。
抗日戰爭爆發后, 由于擔心腹背受敵 , 蘇聯不再敢刺激日本, 不再對國民政府進行大量援助。 美國則一直采取中立的外交政策, 只有法國人愿意為中國提供軍火。
法國對我國出口的炮彈, 主要以以75毫米野戰炮炮彈、中型、重型迫擊炮彈為主, 為了抵抗日本的侵略, 花大價錢也是值得的。 法國拒絕了中方在法國碼頭的驗收, 直接運送會中國。 到了中國碼頭后, 中方開始對炮彈進行驗收, 卻發現炮彈大部分都是次品,
中方怒不可遏, 向法國方面提出了嚴重交涉, 得到的回復卻是:中方的操作有問題, 你們根本不懂炮兵。 法國兵工廠拒絕退還已經交付的一半貨款, 當了一次黑心商人。
如今我們早已實現了重炮的國產化, 哪些受制于人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