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在很多大城市價格都非常的昂貴, 尤其是地下停車位一個位置動輒就要十幾二十萬甚至是更多, 這樣的價格非常的夸張, 所以說很多的業主都表示買車買得起, 買停車位卻買不起。 這樣的情況在很多的大城市數不勝數, 而上海的嚴女士則遇到了類似的難題。
原來嚴女士家里只擁有一個地下停車位, 但是嚴女士卻想要購買兩輛車。 如果再購買一個車位的價格實在是太高, 再加上自己家的車位面積很大, 所以嚴女士想到了一個非常討巧的辦法。
她在購車的時候選擇了一輛非常小型的汽車,
但是嚴女士這樣的做法卻得到了小區物業的嚴令叫停, 據說嚴女士這樣停車已經很長時間了, 這期間一直都沒有任何問題。 不知道為什么在過了一年時間之后嚴女士卻接到了物業的通知, 要求嚴女士停止這種一個車位停兩輛車的行為。 當時嚴女士整個人都懵了, 自己又沒有影響到其他的住戶通行, 并且完全沒有占用公共的空間, 如此被叫停, 嚴女士覺得自己非常的憋屈。
嚴女士表示自己跌這個車位面積有30多平米,
并且在這個小區里面并非只有嚴女士一家這樣充分的利用停車位, 這么長時間都沒有問題, 突然被叫停本身就相當的讓人難以接受, 自己花錢購買的停車位, 在里面放任何東西應該都是合理的, 這樣突然的叫停本身并不符合規定。
不過物業對于這件事的看法卻非常的官方, 他們在面對嚴女士要說法的情況下給出的回答是出于對于小區統一管理考慮, 在以后有機會的時候會和嚴女士進行溝通,
小區停車位本身就是業主買下來的, 放兩輛車本身并沒有問題, 不知道大家對于這件事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