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的規模可謂空前絕后, 受波及的國家遍布各大洲, 涉及人口超過20億。 據不完全統計, 戰爭中軍民共傷亡9000余萬人。
各國軍人死亡人數合計約有1800多萬, 其中還包括因為戰爭關系, 無法進行救援而致死的人員。 隨著統計標準的變化, 死亡、傷病、被俘、失蹤等部分, 是統計軍隊在戰爭中的損失(減員)的固定標準, 而軍人的死亡又包括陣亡、因傷致死、其它原因致死等成分。 例如抗戰勝利后, 中華民國所公布的我國死亡人數為800多萬。
美國在日本偷襲珍珠港后, 對日本宣戰。 為了應對戰爭, 美國軍隊從原來的30萬軍隊急速擴張到700多萬水平。
德國軍隊橫掃歐洲大陸, 但在面對北亞的蘇聯時, 卻在莫斯科吃了大敗仗, 二戰的天平開始往同盟國方向傾斜。 蘇聯在二戰共傷亡2680萬人, 其中正規軍隊死亡人數為890萬。 其中死于蘇德戰場的士兵有880萬人左右;死于蘇日戰場的不到1萬人;死于蘇芬戰場的有近9萬人。
日本作為軸心國之一, 在亞洲戰場和太平洋戰場投入大量精銳軍力。 日軍在二戰共傷亡300多萬, 在中國死亡約為60萬人, 其他戰場死亡約210萬人, 這其中還包括死于原子彈的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