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發改委宣布, 將引導規范房地產企業境外發債資金投向, 房地產企業境外發債主要用于償還到期債務, 避免產生債務違約, 限制房地產企業外債資金投資境內外房地產項目、補充運營資金等, 并要求企業提交資金用途承諾。
在這之前, 房地產國內的融資也早已收到了限制, 很多企業都取消了債券發行, 比如龍湖, 當然, 還有一些房企減少了融資的規模。
如果說房企杠桿太高, 危機內部的金融穩定的話, 限制國內的融資, 降低杠桿就可以了, 而外債也被限制, 如果違約也是對外違約, 這背后的考量就不的而知了。
目前, 房地產企業的債務總量已經超過了萬億規模, 而現在如果融資受困, 就只能指望資金的周轉加快了。 可是在購買力已經透支, 而且房地產調控措施高壓之下, 房地產銷售額都是同比下降的。
可以想象, 現在房地產企業的債務壓力很大。 未來如果我們看到千億銷售額的房企陷入違約, 也不必大驚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