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七八月份國家開始征兵, 九月一日批準入伍, 九月三十一日結束征兵。 征兵結束意味著老兵的退伍, 新兵的加入。
新兵入伍
很多新兵在剛入伍時心理和身體上有很大的不習慣, 周圍全是五湖四海的陌生人, 新兵訓練量又大, 很多人都想過放棄, 但都堅持下來了。 因為穿上軍裝的那一刻就意味著你肩上的責任重了。
新兵入伍
然而去年我國有四位小伙子在簽訂了入伍協議之后卻拒不履行, 原因是入伍之后的生活完全不是他們之前所想象的, 經過上級與父母的多次勸告之后仍拒不履行兵役。
和平年代的逃兵情節惡劣的會被起訴軍事法庭,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部隊還是放過了他們, 只不過在每人的戶口本上蓋了個逃兵的印章。 事情過去將近一年, 這四位小伙子的生活過得怎樣呢?
訓練中的新兵
離開部隊之后, 這四個人的生活并不如意, 找工作四處碰壁。 每家用人單位在看到逃兵兩個字之后都拒絕聘用。
拒服兵役依法懲處
此外, 例如國考省考事業編考試, 這四人一律不準參加。 這四位小伙子也為當時自己任性的決定付出了代價,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