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以后, 駐扎在常熟的日軍憲兵在米村春喜大尉的帶領下向中國軍隊繳械。 在投降以后, 米村春喜隨即被中國軍隊押往蘇州關押了起來。
因米村春喜在1942年至1943年擔任常熟憲兵隊長期間, 在常熟抓捕抗日民眾達100多人。 指使屬下對這下中國百姓使用鞭打、火燒、狗咬、灌辣椒水等手段盡情折磨, 因此米村春喜又被稱為“常熟之狼”。 后經上海第一綏靖區軍事法庭派人前往常熟實地挖掘遺骨后確定, 遭米村春喜殺害的中國民眾達36人以上。
1947年1月6日15時, 上海第一綏靖區軍事法庭庭長李良少將與法官陸起、瞿曾澤、王繼,
米村春喜當聽到判決結果后, 面色灰白, 毫無血色, 在法庭上還強作鎮定。 但當隨后李良庭長說出判決理由后, 米村春喜突然一下昏了過去, 不得不由兩旁的法警將他扶著, 才沒有摔在地上。
1947年6月17日, 米村春喜的死刑執行令經核準下發, 他與另一名日本憲兵一起成為了上海首次處決的日本戰犯。 這在當時可是轟動上海的大事, 因此當天中午還不到12點鐘, 米村春喜游街的道路兩旁便擠滿了圍觀群眾。
13時, 檢察官符樹德、屠廣鈞進入到上海提籃橋監獄, 在讓米村春喜洗凈以后, 14時40分將米村春喜從牢房提出。 米村春喜當時穿著軍裝, 身體肥胖, 一臉的胡須。 當檢察官告訴他死期將至, 即將對他執行死刑之后, 他已經沒有了第一次在法庭聽到死刑后的驚慌, 提出想寫幾封遺書。
15時, 米村春喜被押上了開往江灣刑場的囚車。 由紅色摩托車開道, 將聚集在監獄門口的人清出一條道路, 警備車, 囚車相繼駛出監獄。 看到囚車一出來, 聚集在道路兩邊的百姓立即歡呼并拍手叫好。 對米村春喜兩名戰犯的游街過程持續了兩個小時, 一直到下午17時才到達江灣刑場。
到達江灣刑場后, 下車不到五分鐘, 米村春喜便被帶到一塊被民眾圍成的小圈子內推跪下, 隨即被開了一槍。
圍觀的群眾在米村春喜斃命以后, 并不愿意就此散去, 有人用腳踢, 還有人向其尸體扔石頭, 久久不愿意散去, 最終米村春喜的尸體交給了日本駐滬聯絡班來進行處理, 火葬后將骨灰送回日本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