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方如何看待小產權房?
政府:態度一貫明確, 小產權房不合法, 不受法律保護。
商品房購買者:不能讓守法者吃虧, 不能讓小產權房轉正。
學者:小產權房有其合理性, 應當妥善處理。
村集體:能給我們帶來收入, 我的地蓋房子為啥不行?
鄉鎮:對不起, 我沒注意到。
小產權房購買者:商品房我買得起?
二、小產權房已陷入兩難:承認了就打臉, 想處理但投鼠忌器!
所以, 小產權房目前處境十分尷尬, 指望政府開口認可, 短期內希望不大。
但政府想要處理, 依然不太現實:誰也不想碰這個火藥桶。
所以最後一個字,
雖然這次不動產登記沒有對小產權房鬆口, 一直堅持不承認, 不發證的原則。 但是, 是不是房地產稅徵收的時候, 這個問題會繼續擱置呢?
我覺得懸。
三、小產權房的結局猜想
小產權房的核心是農民有沒有自主城鎮化的權利。 至少從目前的政策來看, 是沒有的。
所以從另外一個角度看, 小產權房也是農民為爭取自主發展權而做的努力。
但至少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內, 小產權房還是不受法律保護, 將來的處理可能分以下幾種:
(1)耕地上的, 要嚴格處理。
(2)建設用地上不符合規劃的, 分情況處理。
(3)建設用地上符合規劃的(怎麼可能符合規劃?只能調整規劃讓其符合), 有條件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