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職業, 同時也是一個非常神聖的職業。 軍人很多方面都是受限制的, 例如結婚和談戀愛的時候, 都要向上級打報告, 允許之後才能夠實行。 同樣的, 嫁給軍人之後, 軍嫂也要受到約束。
一旦軍人結婚之後, 只要他不同意, 軍嫂是不能夠提出離婚的。 當然如果女方是軍人的話, 他的丈夫也同樣不能主動提出離婚。 很多人認為這一點非常不公平, 那麼真的是不公平的嗎?
軍人在進入部隊的那一刻, 就放棄了很多東西, 為了保家衛國, 為人民服務, 這些士兵往往幾年都回不了一次家。
而軍嫂在結婚之前, 軍人和部隊就已經告訴了她們, 結婚之後將會面臨的情況。 雙方結婚都是自願的, 軍嫂同意結婚的時候, 就應該已經考慮好, 並且是做出了一個承諾, 自己以後會忠守這份婚姻。
國家為了體諒軍人, 所以軍人不同意的情況下, 軍嫂不能離婚。 而且普通人破壞軍婚, 也是要被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