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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伪在东北施行的“行政供出”和“地盘育成”分别是指什么?

1937年4月, 日本在東北佔領區推行“滿洲產業開發五年計劃”, 所需勞動力數量大幅增加。 為了解決勞動力不足問題, 日本侵略者通過偽滿洲國政府於1937年10月發佈了《關於勞動力的應急供需對策之要件》, 提出募集勞動者如不能滿足各所需數量時, 可採取強制募集的方法。 並規定了自由募集由保甲長進行, 強制募集由偽滿員警署進行。 這說明, 超經濟的行政手段已經進入勞動力募集活動。

中國勞工

隨後日偽又相繼出臺了一系列以確保勞動力為目的的法令法規。 1938年2月頒佈的《國家總動員法》, 規定偽滿洲國在戰爭或事變之際,

需要國家總動員時, 根據敕令所定, 使人民從事政府指定的勞務, 以此強制東北人民充當勞工。 1938年12月1日又公佈了《勞動統制法》, 該法規定:“為行公共之事業有緊急不得已之情形時, 滿洲勞工協會對於管轄該事業地之省長或新京特別市長, 得聲請勞動人募集之斡旋。 ”這裡所謂的“斡旋”, 不過是由偽滿洲國各省長或新京特別市長和其管轄下的市長、縣長或旗長攤派所需要徵用的勞工數量, 命其協助徵集。

監視下的中國勞工工作

1937年以後, 偽滿洲國各地方統治機構逐步建立起來, 對勞動者的登記、管理也逐漸完善。 偽滿洲國勞工協會作為政府的代行機構, 其派出機關“出張所”深入各縣進行勞工的徵調、斡旋工作。

各縣的勞工徵用都由日本人直接負責, 偽公署、員警起協助作用。 這使得勞工的募集更具有強制性。

中國勞工進行苦力工作

募集勞工中的所謂“地盤育成”, 實際是在指定的地區內培育勞動力資源, 以解決煤礦、鐵礦等較大礦山所用勞工的問題。 這種募集勞工的方式, 最初是日本人在北票炭礦的一大“發明”。 炮製此方案的偽土默特中旗公署日本人板本登是一個“中國通”, 他在偽土默特中旗公署擔任總務科長期間和偽旗長沁布多爾濟結拜為兄弟, 並以職權之便, 經常出入北票炭礦。 當他瞭解到炭礦勞工不足, 還要到關內的河北、河南等省去騙招時, 便提出了在炭礦周圍縣旗就近解決勞工的辦法。 板本登認為,

招用煤礦附近的居民當勞工, 他們的家都在附近, 便於看管, 正所謂“跑得了和尚, 跑不了廟”, 不怕勞工們不老老實實地工作。 這一辦法最終形成方案, 也就是地盤育成法。 地盤育成的辦法首先在北票炭礦地區試行, 依靠偽滿洲國地方政權的力量, 在指定礦山附近地域強征勞工, 實質上也是“行政供出”的一種特殊方式。

張憲文、張玉法主編:《中華民國專題史·第十二卷》, 2015年版。

編輯: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浙江大學近現代史碩士生 蕭宸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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