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的抗日戰爭中, 我軍在武器彈藥不充足、物資少的可憐的情況下, 硬是將日軍趕出了中國, 贏得了抗戰的勝利,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 之後的中國一直都沒再主動參與戰爭, 全身心都投入到了發展中, 在不斷的努力下, 軍工體系逐漸完善, 再也不用擔心沒有槍使, 沒有彈藥用了。
自從國家軍事有所起步後, 解放軍便規定每十年更換槍支, 朝著先進的程度發展, 很多人對此提出了這樣的疑問:既然換槍了, 那麼以前退役的老槍都去哪兒了呢?
實際上那些老槍大部分都已經報廢了, 畢竟被使用了那麼長時間,
當然如果其中有些槍支的部分零件還能繼續使用的話, 部隊會有專門的工作人員將這些零件拆卸下來, 集中放在一起後, 供下次使用, 我國這樣的做法也算是將這些老槍物盡其用了吧。
有些價值高的槍還會被放進博物館裡進行展覽, 供其他人參觀欣賞, 而一部分能繼續使用的槍則會被國家翻新, 然後以較低的價格出售給其他國家, 雖然使用了較長時間, 但賣出去時卻都是嶄新的, 這對與一些落後的國家來說, 還是很寶貴的。
而有些槍支對技術的要求比較高, 製造較為複雜,
當然不管這些老槍最後都是何種用途, 國家都保證是絕對不會落到私人手上的, 畢竟我國是一個禁槍的國家, 一旦流通到市場上, 落入到不法分子的手中, 那麼後果還是很嚴重的,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 員警把佩槍弄丟, 才會受到如此嚴重的懲罰。
畢竟造成的後果難以想像, 當然及時的找回還是比較幸運的, 如果找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