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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平民充作“敌后武工队”:日本专家为日特种部队寻出路


日本海上自衛隊特種部隊。

日本《軍事研究》月刊2018年2月號刊登了日本軍事作家文谷數重撰寫的題為《雙贏的抉擇:潛艇與特種部隊的混搭》的文章。 現將文章摘編如下:

潛艇是特種部隊的最佳搭載工具, 直至登陸前都可以確保隱蔽性, 所以是從海上部署特種部隊時的首選。 可是目前海上自衛隊(以下簡稱“海自”)尚未賦予潛艇部署特種部隊的職能。 雖然特種部隊可以搭乘潛艇, 但從現行條件來看, 如果潛艇要支援特種部隊向敵方實施潛入滲透行動, 就必須浮出水面從而暴露目標, 這是當今作戰行動的大忌,

因為海自所有的現役和退役潛艇都從沒有裝備過可以讓特種部隊進出水中的密封艙。

自衛隊特種部隊:雞肋般的存在

文章稱, 鑒於潛艇和特種部隊的組合將生成強大的戰鬥力, 所以須對海自潛艇進行改裝, 使特種部隊能夠從水下順利出入, 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向敵方區域滲透、一舉擊潰敵軍。

在2000年以前, 日本沒有創建特種作戰部隊, 所以也不會對秘密潛入等軍事活動產生需求。 不過這種情況現在已經發生了改變。 2000年以後, 陸上自衛隊(以下簡稱“陸自”)創建了特種作戰群, 海自則編制了特別警備隊, 這些部隊擁有從海中秘密潛入敵方區域的能力。

文章稱, 自衛隊認為, 在潛艇上增加密封艙可以零負擔地享有各種好處,

一方面可有效發揮特種部隊行動出其不意的優勢特長, 另一方面可增加潛艇的威脅性, 拓展任務職能。

文章評論稱, 可惜的是, 如今的陸自和海自特種部隊正在漸漸失去用武之地。 陸自的特種作戰群是伴隨著反恐和反遊擊戰任務而組建的。 冷戰結束後, 陸自多達15個師團和旅團的野戰部隊的存在價值受到質疑(冷戰期間以抵禦前蘇聯大規模入侵為主要職能), 為維持其組織機構的持續運行, 防衛省在2001年“911事件”之後要求陸自將反恐、反“遊擊戰”納入自身職能範疇之內。 而特種作戰群的創建正是作為實施反遊擊戰的專屬部隊而存在。

然而事實上, 專職實施反恐和遊擊戰的特種部隊並沒有多大的存在意義,

因為恐怖分子或遊擊隊沒有對日本構成現實性的威脅。 日本並沒有同民族的敵對國家, 以日語為母語的人也基本生活在日本, 想要樹立假想敵、實施反遊擊作戰是很不容易的。

在日本政府看來, 與周邊大國的對峙、島嶼防衛、導彈防禦等任務才是日本面臨的現實安全問題。 與這些相比, 反恐、打擊遊擊隊等指令不過是杞人憂天, 僅僅是來自於對“911事件”和伊拉克戰後的想像。

反恐反遊擊戰職能在2000年至2005年期間曾被陸自確定為“最優先任務”, 但在此後該任務的優先順序急劇下降。 近年來, 反恐和反遊擊戰已經淪為應對彈道導彈攻擊的附屬項, 而且在附屬項中的排位也是最低的。

文章認為, 自衛隊在任務職能的競爭方面甚至敗給了員警,

典型的例子就是在核電廠遭襲擊時的應對處置方案。 日本政府此前已明確, 一旦敵對勢力針對核電站實施恐怖襲擊, 一切行動將由警務部門負責處理, 沒特種作戰群什麼事。

海自特別警備隊的處境也如出一轍。 該部隊當初是為應對朝鮮的可疑船隻而編制的, 海自從各個領域廣招最優秀人才, 而且給每名隊員自衛隊所有兵種中最高的S級獎金, 為確保其射擊訓練用的彈藥, 甚至還限制了其他部隊的射擊訓練次數。

但是由於“同行競爭”的壓力, 特別警備隊也很快就失去了優勢。 由於海上保安廳配備了火力強大的高速巡視艇, 並曾在九州附近海域擊沉了疑似朝鮮間諜船, 特別警備隊被認為與海上保安廳相關部隊功能重疊,

其存在價值受到質疑。 雖然目前陸自海自這兩支特種部隊的編制尚未被取消, 但實際上已都成為雞肋, 只是作為宣揚“刻苦訓練的頑強精神”而存在。

打造“海中忍者”

文章建議稱, 通過與潛艇的結合, 自衛隊特種部隊將再次獲得存在感。 特種部隊與潛艇的協同作戰首先有利於戰時對敵情報工作的開展。 長期以來, 情報工作因缺乏合適的投送手段而難以奏效。 但使用潛艇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可以潛入敵後方進行破壞和擾亂。 由此可以讓敵人產生對後方的擔憂, 這不僅僅給其產生精神上的不安, 也可以給其帶來實際危害。 鑒於“敵後武工隊”的破壞活動, 敵方會被迫抽調大批兵力進行清剿和排查, 消耗其有限的實力和精力。進一步而言,兵力的抽調會削減敵主戰部隊的規模和戰鬥效能。

其次,特戰部隊在低強度紛爭中也有用武之地。文章認為,在日本與周邊國家的島嶼爭端中,特種部隊也能發揮其優勢。即使海面被對方控制,也能通過搭乘潛艇而潛入敵占島嶼。比如可用潛艇運送特種部隊,在敵占島嶼最高點插上日本國旗再歸隊,或者持續佔領某處險要地形以阻礙敵軍開進。與飛機和水面艦艇不同,這種登陸方式的成功概率較高。

最後,特種部隊也可以在實施非殺傷性破壞活動過程中彰顯效用。以奪島為例,摧毀敵島上工事或重要建築物是作戰重點之一。如果對方的民間組織以開闢航路為由建造了燈塔和棧橋,根據相關國際法令,自衛隊就不能使用飛機艦船等軍事裝備將其摧毀,因為這是顯而易見的軍方對民間行駛武力的問題,沒有程式和道德上的合法性。但是如果特戰隊員搭乘潛艇化妝成民間人士潛入敵占島嶼,將相關建築物破壞或燒毀的話就很容易掩人耳目。因為摧毀建築物並非針對人員進行攻擊,不具備殺傷性,且事態很容易得到控制,也可以一口咬定是民間人士擅自行動的。(編譯/Natak)

消耗其有限的實力和精力。進一步而言,兵力的抽調會削減敵主戰部隊的規模和戰鬥效能。

其次,特戰部隊在低強度紛爭中也有用武之地。文章認為,在日本與周邊國家的島嶼爭端中,特種部隊也能發揮其優勢。即使海面被對方控制,也能通過搭乘潛艇而潛入敵占島嶼。比如可用潛艇運送特種部隊,在敵占島嶼最高點插上日本國旗再歸隊,或者持續佔領某處險要地形以阻礙敵軍開進。與飛機和水面艦艇不同,這種登陸方式的成功概率較高。

最後,特種部隊也可以在實施非殺傷性破壞活動過程中彰顯效用。以奪島為例,摧毀敵島上工事或重要建築物是作戰重點之一。如果對方的民間組織以開闢航路為由建造了燈塔和棧橋,根據相關國際法令,自衛隊就不能使用飛機艦船等軍事裝備將其摧毀,因為這是顯而易見的軍方對民間行駛武力的問題,沒有程式和道德上的合法性。但是如果特戰隊員搭乘潛艇化妝成民間人士潛入敵占島嶼,將相關建築物破壞或燒毀的話就很容易掩人耳目。因為摧毀建築物並非針對人員進行攻擊,不具備殺傷性,且事態很容易得到控制,也可以一口咬定是民間人士擅自行動的。(編譯/Nat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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