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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母亲怀孕8周发现胎儿已死,医生拒绝帮其流产称“扼杀生命”


35歲母親妮可·莫尼·阿爾特阿加在懷孕8周時發現胎兒已死, 前往醫院流產, 卻遭到了醫生拒絕。

據澳大利亞新聞網6月25日報導, 來自美國亞利桑那州皮奧里亞市的35歲母親妮可·莫尼·阿爾特阿加在懷孕8周時發現胎兒已死, 前往醫院流產, 沒想到卻遭到了醫生布賴恩·赫內柳克的拒絕。

憤怒之下, 妮可撰寫了一篇文章, 傾訴自己的經歷。 截止目前為止, 帖子已經在臉書上被分享了3萬多次, 有14多萬評論, 引發網友熱議。


在8周後, 她的喜悅變成了心碎。

事實上, 在這次懷孕前, 妮可已經流產過一次, 因此, 起初當她得知喜訊時,

非常激動。 然而, 在8周後, 她的喜悅變成了心碎。

經過超聲波檢查, 妮可得知胎兒已經沒有了心跳, 醫生給了她兩種選擇:手術流產或藥物流產。

傷心的妮可選擇了後者, 但是當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前往醫院後, 卻被醫生以“完全荒唐的理由”拒絕了。

“布賴恩問我是否懷孕了, 我說是的他告訴我:‘我不會給你這個。 ’”妮可稱, 她很努力地向布賴恩解釋自己的情況, 布賴恩卻依然不為所動。

在妮可之後的五個女人也被布賴恩拒絕, 而他給出的理由則是“女人流產等同于扼殺生命”。 妮可感到不可理喻。

“我明白, 我們都有自己的信仰。 但他沒有理解的是, 這不是我希望的情況, 這不是我想要的。 這是我無法控制的。 ”妮可表示,

如果可以, 她會選擇保留這個孩子, 選擇流產是迫不得已的事, 布賴恩卻一點不明白他正在做什麼。


亞利桑那州法律允許藥劑師基於道德或其他理由拒絕處方。

妮可的這種情況在醫學上被稱為“胎停育”, 不及時進行流產或者沒有流乾淨的話, 會對懷有孩子的母親身體造成極大損傷。

“他剝奪了婦女節育和避孕藥後的權利, 以及對生育藥物的立場。 ”妮可稱, 她並不清楚同布賴恩醫生有多少, 但可以確定自己肯定不是經歷這一切的唯一女性。

亞利桑那州法律允許藥劑師基於道德或其他理由拒絕處方, 它是美國六個擁有該法律的州之一。 妮可已經向當地醫生委員會提交了正式投訴。

網友們對妮可的遭遇感到憤怒,

並要求布賴恩向她道歉。 據悉, 布賴恩就職的醫院社交帳號頁面上充斥著負面評論。

院方就此事回應稱, 為了尊重藥劑師的真誠信仰, 同時又滿足病人的需求, 他們將推薦妮可給另一位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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