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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美國小鎮發生一起離奇案,經過偵查判斷,兇手是其本人!

歷史不僅是皇家名人組成, 也應有平民故事。 所以講歷史看歷史, 王朝就那幾個, 更多歷史精華還在民間。

今天我要講的一則史料, 是發生在美國20年前的一起離奇案件。 這起案件發生在世界有名的大都市紐約。

紐約作為美國最大城市和國際大都市, 這個城市無論經濟還是科技, 在美國都屬一流。 正因為紐約名氣大, 這個城市也聚集了全球不同膚色的移民, 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城市。 所以在這個國際大城市裡, 每天都有形形色色的故事。

據資料記載, 1994年3月23日, 紐約警察局接到報警, 有人從高層樓上墜下摔死。

於是員警就趕赴現場進行現場勘察。 死者叫羅奈爾得·奧普斯, 在現場發生死者留下一封遺書, 這分明是一起自殺事件。

但法醫卻提出相反意見, 認為死者從10層樓往下跳時, 頭部有槍傷, 應該是一起謀殺案。

死者有遺書, 而且頭部有槍傷,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90年代的美國員警, 偵察手段很先進, 在世界上領先。 但既然法醫發現了槍傷, 於是員警又對現場進行調查, 他們果然發現, 這樁高層樓的八樓正在進行施工, 從八樓張開的安全網可以看出, 即使人從10樓跳下, 也會被這張安全網接住, 不可能繼續往下墜落。 所以員警斷定, 子彈很可能從九樓射出, 正好打在這名自殺者的頭部, 才造成身體繼續墜落。

既然是自殺,

為什麼還要再調查誰槍擊?這就是美國法律規定了。 如果奧普斯頭部沒有槍傷, 只是墜落而死, 那必定是自殺了。 但恰恰頭部又挨了一槍, 這就是謀殺案件。

員警經過周密的調查後發現, 死者當時從樓上跳時, 位於九樓的一對老夫妻因為家庭鎖事吵架。 經過詢問這老頭和老太才知道, 當時吵架時, 老頭手裡拿把槍嚇唬老太太, 但沒想到槍響了, 子彈沒打到老太太, 卻從窗戶穿了出去, 正好擊中從樓下墜落的奧普斯。

事情就是這麼巧, 有時碰巧的事, 特意安排結果也不會出現。 但這次卻在無意中發生了。

既然是老頭開的槍, 那麼他就是殺害奧普斯的兇手, 這就是兇殺案的範疇了。 於是員警就要接下來調查殺人動機。

老頭也沒想到自己成了兇手,

他對員警說, 他和老伴常年吵架, 而且把吵架都當成了家常便飯。 他那把槍根本沒有子彈, 每次吵架時, 老頭就拿那把槍嚇唬老太太, 但沒想到槍裡居然裝有子彈。

經過詢問老太太, 她也這樣說。 如果老頭和老太說的話是真話, 那麼這起兇殺案, 又變成誤殺案件, 性質又不一樣了。

但既然老頭那把槍是空槍, 那子彈是誰裝的, 什麼時間裝進去的?

員警後來在調查中找到一名證人, 這個證人說他之前看到過老太太的兒子往槍裡裝子彈。 後來再問老太太才知道, 他這個兒子想繼續得到老太太的經濟幫助, 但老太太不想現幫這個成年孩子了, 就拒絕了兒子要求。

員警經過調查發現, 老太太這個兒子因為得不到老媽支持,

就想殺了老媽。 因為他之前知道老爸經常拿槍嚇唬老媽的習慣, 就決定借老爸的手, 把老媽殺死, 於是就偷偷把子彈裝進老爸的手槍裡。

於是案件又出現了進一步變化。 如果是兒子偷偷把子彈裝進去, 那老頭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也不用負誤殺的責任。 他兒子才是兇手, 因為他兒子有實施殺人的動機。

老頭和老頭終於與案件撇清了關係, 那就去找老頭兒子吧。 但員警經過調查發現, 死者奧普斯居然就是老頭的兒子。

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據資料記載, 奧普斯給老爸手機裡裝了子彈後, 但老爸與老媽吵架時, 並沒有拿槍。 他兒子認為自己借刀殺人計謀泡湯了, 於是想不開, 就決定從10樓跳下自殺, 沒成想這時子彈射了出去。

俗話說:自作孽不可活。 如果奧普斯沒有預謀殺老媽, 即使他有自殺傾向, 也不會成功的, 因為還有八樓的安全網保護他。 但他卻自作自受, 最後死於自己裝上的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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