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職場之後, 總有各種各樣的規則, 需要我們遵守。 畢竟公司還是需要一定的規章制度來約束人的, 要不然公司裡面人人都不遵守規矩的話, 公司就亂套了。 但是呢, 公司執行規定, 也不可太過於僵化, 規章之外, 也可以靈活變通, 收買人心。
小丁在一家公司已經工作了了好幾年了, 幹活一直兢兢業業, 當有工作量大的時候, 兢兢業業, 從來不抱怨啥, 反正很踏實。
最近單位裡面的事情比較多, 偏偏小丁的同事辭職了, 小丁就把同事的活接了起來, 一個人幹兩個人的活, 老闆也沒有說啥時候再招人,
最近幾個星期, 世界盃開始了, 小丁可是資深球迷, 他又不想錯過足球賽, 只能熬夜看了。 本來每天加班時間就很長了, 人已經很累了, 小丁還晚上熬夜看足球, 精力就更加不足了。
有一天, 小丁一覺醒來, 比往常的起床時間遲了半個小時, 小丁急急忙忙趕緊收拾, 結果還是遲到了十五分鐘, 還正好被老闆逮住了。 老闆曾經制定過規矩:遲到的人得交100塊錢罰款。 小丁也只能乖乖交錢了。
但是小丁回到工位上之後, 越想越不爽。 第二天, 就找領導去辭職了。 小丁的辭職理由很簡單:我一個人幹兩個人的活,
如果你是小丁, 你會怎麼做呢?歡迎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