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一戰還是二戰, 在戰場上消耗最多的就是子彈了。 在二戰中, 僅僅德國一個國家就在戰爭中消耗了兩百多億發的子彈。 而在現代化的戰爭中的消耗會更多, 所以現在世界上的很多國家都是每年固定的生產子彈。 但是只有一小部分是用於士兵訓練, 賣給別的國家, 大多數的子彈都是被專門的保管起來, 以備不時之需。
但是子彈並不是可以永遠儲藏的, 即使是它的保存條件再好, 也是有它自己的一個儲藏時間的。 現在各國的子彈大多數最多只能儲藏三十年的時間。 如果是超過這個時間就要進行處理了。
第一種的方法就是直接將子彈銷毀了。 這也是我國現在主要使用的一種方法。 子彈如果一旦過期之後, 子彈內部的一些火藥就會變的不穩定, 非常容易發生事故, 射擊的時候有可能會造成槍支卡殼, 更嚴重的會造成槍支炸膛, 不僅僅對於槍支了, 對於士兵也是有著生命危險的。 所以我國基本在子彈過期之後就會選擇直接銷毀。
當然子彈不止這一種處理方式的。 子彈在過期之後只是子彈內部的火藥便的不穩定, 所以一些國家就會把子彈重新進行回收, 去除子彈內部的火藥, 保留這子彈的彈頭和彈殼。 因為這些都是由銅金屬製成,
其實現在世界上還有對於子彈的一種處理方式, 就是將過期的子彈去賣給一些比較貧窮而且戰亂的國家。 這些子彈並不是說是不能使用, 而是使用的時候危險性很大, 所以一些比較落後的國家就會去購買這種過期子彈, 在價格方面肯定是沒有完好的子彈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