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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遇到穷小子,大赞:此子大才,还将8岁女儿嫁给他,果然应验

‍在中國古代, 崇尚“孝道”文化使得世人將婚姻大事全權託付給了自己的父母, 因此有了“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說法。

在那個年代, 未婚女子往往不宜在街頭抛頭露面, 更是沒有機會與不相識的男子接觸, 因此對於婚姻的選擇性也很低。 但是對於父負責的父母而言, 他們子女的婚姻一般都是比較好的。

在清朝時期, 有一位名叫鄭大謨的知縣, 在自己女兒8歲之時就為其定下了一門親事, 而男方竟然是一個窮小子, 這讓當時的鄉里人十分不解。

鄭大謨是乾隆年間的進士,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 他遇到了一位窮小子。

令鄭大謨十分驚奇的是, 這位小孩子雖然衣著破舊, 但是才思敏捷, 一看就是個學習的好苗子, 他的未來有很大的可能性。 看上了這個小孩子後, 鄭大謨便對其十分關注, 一有時間便去他所在的地方參觀。

經過多一段時日的考察, 鄭大謨知道了這個孩子名叫林則徐, 出生于一個教書先生人家, 但是因為家中的兄弟姐妹太多, 因此生活十分拮据。 雖然生活十分艱苦, 但是教書先生對於自己子女的教育也是很嚴格的。 再加上林則徐自幼便十分懂事, 也很喜歡讀書, 到了14歲的時候便考中了秀才。 此時的鄭大謨突然想到, 自己家中的女兒與這個孩子的年紀十分合適, 因此便為8歲的女兒鄭淑卿定下了這門娃娃親。

到了鄭淑卿15歲的時候, 林則徐高中舉人, 就在成績揭曉那一天, 他正式迎娶了鄭淑卿過門。 對於當時的人們來說, 這無疑是林則徐高攀了鄭家, 但是鄭大謨卻不這麼認為, 他十分看好林則徐的未來發展。

林則徐知道自己岳父對自己的賞識, 也十分感恩他對自己的栽培和幫助, 再加上自幼接受了良好的家教, 因此在鄭淑卿在世時都沒有納過妾侍, 終其一生情深不渝(雖然據林則徐長房後人林鴻漢表示, 鄭淑卿逝世後, 林則徐曾續弦再娶, 但這也是情有可原)。

鄭大謨的眼光可謂是十分之好, 世人皆知, 林則徐官路亨通, 一路升官至朝廷一品大員, 曾任湖廣總督、陝甘總督和雲貴總督, 兩次受命欽差大臣。

雖然林則後來徐當了高官,

但是品行良好的他, 一生都過著清廉的生活, 成為了世人眼中的青天大老爺。 同時, 在林則徐的一生中, 最為輝煌的當屬其主張嚴禁鴉片這件事, 因此被人們稱為“民族英雄”。 可以說, 鄭大謨是個眼光獨到之人, 為自己的女兒許下了一門好親事。

參考文獻:《清史稿》、《文忠公年譜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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