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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殲15艦載機總師透露:明年二代艦載機將露面首飛

6月2日, 據媒體報導, 我海軍殲-15艦載機總設計師孫聰在採訪中提到, 我海軍下一代艦載機很可能在2020年前就會問世。 目前已經是2018年, 這款艦載機很可能在明年就展開首飛, 按照目前的進度來看, 甚至很可能是第五代艦載機, 這款艦載機是配套我海軍下一代的彈射型航母和艦載固定翼預警機的, 還有095型攻擊核潛艇和055型驅逐艦, 數種裝備聯合在一起, 能夠發揮出非常強的作戰能力, 完全不亞于美海軍的航母戰鬥群。 對於我海軍來說, 新一代艦載機的意義無疑是非常大的, 畢竟空軍已經服役了殲-16、殲-20等一系列新型先進戰鬥機,

而海軍目前為止還沒有足夠先進的型號。

軍事專家告訴記者, 未來我國新一代艦載機將選擇再殲-31戰機的基礎上開發研製, 這是因為中型多功能艦載戰鬥機具有執行空戰、壓制/摧毀敵防空、對地海攻擊等不同戰鬥任務的能力, 可比較顯著地改善航母編隊的戰場環境適應性及使用靈活性型, 同時優化編成結構, 簡化後勤保障。 重型艦載戰鬥機會影響航母攜帶的載機數量, 而使用中型艦載戰鬥機不僅可以增加航母攜帶載機數量, 維護維修費用更低, 並且日出動架次率更高, 綜合作戰效能和經濟性能更優。 中型多功能艦載戰鬥機已是當前艦載戰鬥機的主流, 也是今後發展的趨勢。

殲15本質上就是殲11B的海基版本, 實際上的作戰能力和F18D和F15C基本上處於同一水準, 作戰能力僅相當於20世紀初的先進水準, 和F18E/F相比, 作戰能力實際上是不足的, 畢竟F18E/F已經是一款四代半戰機, 不但裝備了先進的有源相控陣雷達, 還擁有第四代空對空導彈和一系列先進電子設備, 作戰能力遠超殲15, 也超過了除F35以外的任何一款艦載機。 而我海軍下一代艦載機想擁有足夠的作戰能力實際上難度並不大, 畢竟空軍已經服役了殲16、殲10C和殲20這三款先進的四代半戰機, 用這種戰機的技術改進, 讓殲15擁有四代半戰機的作戰能力並不困難, 由於採用了和殲16相同的機體, 實際上原樣移植也並無不可, 畢竟殲16本來就是一款先進的多用途艦載機。

但客觀地說, 只有第五代艦載機才是最需要的, 美海軍第一個F35C中隊雖然已經形成了作戰能力, 但後續戰機的部署速度實在太慢了, 至今為止都無法保證在一個航母上部署4個F35中隊, 想要徹底發揮F35C的作戰能力, 就必須等福特級服役, 而福特級想要服役都至少要到2021年以後, 形成作戰能力得2024年, 這是我海軍的時間視窗。 只要在2025年前擁有第五代艦載機和彈射型航母, 那麼我海軍在作戰能力上就和美海軍達到了同一個層次, 區別只是在航母數量不足而已, 但彌補數量比彌補品質要簡單許多, 只要開動造船廠開始大量製造即可, 因此第五代艦載機就是目前我海軍最重要的目標之一。

我空軍目前的兩款戰機都有上艦的基礎,

且尺寸也非常合適在航母上執行作戰任務, 尤其是FC31, 其尺寸僅僅和F18C/D同級別, 在進行改造、更換新發動機以後完全可以將最大起飛重量提到32噸的水準, 作戰能力即使比不上F35C也不會太差, 至少比美海軍現在一直在吹噓的F18E/Fblock3要先進一代。 新一代艦載機和電磁彈射航母服役以後, 我海軍才能真正意義上擁有海上打擊能力, 現役的滑躍航母和殲15保證制空尚可, 想要執行打擊任務難度就要大的多, 且打擊效率只有尼米茲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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