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6月15日, 美國得州馬歇爾(Marshall)法院陪審團宣佈, 韓國三星電子侵犯韓國科學技術院(KAIST)的FinFet技術專利, 要求三星賠償韓國科學技術院4億美元(約合25.75億元人民幣)。 而在本案同樣成為被告的美國高通和GlobalFoundries也被陪審團認為侵犯了韓國科學技術院的專利, 但陪審團未要求這兩家公司向韓科學技術院進行賠償。
FinFet是為了讓半導體晶片繼續變小, 提高性能、降低電耗的電晶體的一種, 更是移動通信技術產業的核心技術之一。
韓國科學技術院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公司KAIST IP表示, 三星電子不僅沒有交納技術使用費,
而三星指出, 為了開發相關技術, 一直和韓國科學技術院展開了合作, 因此不構成侵權。
在該法院陪審團作出一審判決之後, 三星表示, 為了取得合理的結果, 三星會考慮所有可能的方案。
FinFet技術用於手機的處理裝置, 三星和GlobalFoundries利用這個技術生產半導體。 而高通作為生產手機半導體最多的企業, 一直是三星和GlobalFoundries的顧客。 這三家公司在此次庭審中選擇了共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