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看抗日題材影視劇的朋友, 經常可以看見這樣的畫面。 彈盡糧絕的時候, 士兵會拉響自己最後一顆手榴彈和敵人同歸於盡。
據記載, 抗戰期間, 我國士兵很喜歡使用手榴彈。 士兵之所以喜歡使用手榴彈, 主要有這三方面原因:首先, 手榴彈具有體積小、便於攜帶、方便使用的特點。 還有, 一枚手榴彈的威力至少是普通子彈的五倍。
還有, 一枚手榴彈的威力至少是普通子彈的五倍。 最關鍵一點, 手榴彈便於生產。 手榴彈和子彈相比, 無論是製造工藝, 還是使用材料都非常簡單。
當時, 我們生產的手榴彈都是用木頭做的。
大家知道, 抗戰期間, 我們的軍工企業非常落後。 所以, 戰爭期間我們沒有批量生產子彈, 卻批量生產了手榴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