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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原来古代就有法律保护!

隨著社會的進步, 物品豐富, 購物方式繁多, 隨之而來也就是各種各樣的消費問題, 產品品質, 價格浮動…可是這些都是可以解決的, 因為我們有完善的消費者保護法, 還有消費者權益日, 還有消費者協會…其實這些古人也有哦!

在清朝時, 雖然沒有現在如此完善的法律法規, 可是歷代皇帝依然很重視消費者的權益。

在清朝順治年間。 城西有位煤老闆, 因為他獨霸了這一地區的煤炭市場, 人們便送他了一個外號叫做黑五爺。 他不但欺行霸市, 還糾結一些地痞無賴, 常常低價收購高價售出。 後來因為禦史將他的罪行上奏皇帝。

順子也可之後就能清完查辦此案, 後來證據確鑿, 直接被捉拿問罪, 並且斬首示眾。 而他糾結的一幫人, 還有朝中和他勾結有關係的官員, 也紛紛受到牽連查辦。

對於欺行霸市的這些惡霸無賴, 皇帝一直秉持嚴懲不貸的做法。

在康熙年間, 兵馬司曾明令要求, 如果是出售貴重物品的店鋪, 在銷售商品時, 必須以消費者立下合約承諾買回家之後, 五天內如發現問題, 可以退貨, 如果不退, 可以向官府相關部門投訴, 並且由官府出面, 強行干涉。 有位大臣, 曾經在一個店鋪裡買了一對如意寶瓶。 拿回家後, 朋友給他鑒定, 才發現是贗品, 這位大臣十分生氣, 便去找到賣家, 掌櫃心知肚明, 自覺理虧, 馬上賠了1000兩銀票,

而寶瓶也直接被當場砸毀。

所以, 如果是售賣假貨也是要收到嚴格的懲罰的。

官員還會對市場上的計量單位定期進行校驗, 如果發心有作假作弊的, 很快就會進行處置。 曾經有一家米店, 為了避開查處, 準備了兩款相同的秤, 一桿秤作為店鋪使用, 如果遇到官員來進行效驗那麼另一杆就專門作為應付檢查!給顧客稱米的本來是1斤16兩的秤, 被改成了1斤13兩。 可謂是真正的黑心商家, 後來被關員發現後破門而入, 直接把秤桿毀了, 並且將掌櫃拘押, 查封店鋪長達三個月, 作為懲罰。

所以如果黑心商家短斤少量, 懲罰力度也是十分強大。

如果遇到兵荒馬亂或者天災人禍之時, 很多米店米麵店, 因為斷貨而哄抬物價就會被罰銀,

甚至被封門, 曾經有一家米店, 私下囤積大量米糧, 遇到天災, 便高價出售。 哎, 朝廷查出之後, 將他的米莊全部查封充公, 掌櫃還要受杖責!

擅自哄抬物價也是需要受到嚴懲的。

所以在古代也並不是沒有人情味, 至少朝廷對於百姓的民生問題還是很關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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