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李姓大哥花了將近二百萬購買了一個商鋪。 購買的時候還沒有建好, 就是咱麼平時所說的期房。
當時的圖紙樣冊也看了, 李大哥比較了很久選了其中一套看似使用面積最大的房子。 挑高也在合同裡標注了說是三米一到三米五。
結果等交房的時候, 李大哥高高興興的去收房。 到哪一看卻是氣憤異常。
他發現房間裡多了很多根橫樑。 這些橫樑的下邊緣到地面的高度只有兩米五左右!!這讓李先生覺得上當受騙了。
李先生跟售樓處的銷售發脾氣。 要求補償80萬, 但是銷售說自己負不了這個責任。
後來李先生和負責的一個姓劉的女士聯繫, 說明情況。 但是劉女士說話並不說重點。 只一位的否認李大哥的說法。 比如說挑高沒問題啊, 但是具體數字卻隻字不提。 還說什麼橫樑?合同裡沒說房子沒有橫樑啊!
折讓任何人聽了都是在強詞奪理啊。
李大哥要求和負責的人見面談, 對方也不與回應。 現在李先生後悔的只想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