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抗戰劇《亮劍》大家應該都十分熟悉了, 也許很多人看了不下5遍。 在劇中李雲龍這個人除了會帶兵打仗之外, 還有一個最大的“優點”就是喜歡佔便宜, 另外還有些摳門。 正是因為李雲龍具備這樣的品質, 所以, 不管是打仗, 還是分配物資上, 李雲龍絕對不會讓自己吃虧。
但是這樣的“優點”用在日軍身上, 那是無可厚非, 可是李雲龍卻偏偏將這些手段全用在了自己人身上, 而且還專挑熟人下手, 把本不應該屬於他的東西全部據為了己有。 因此李雲龍也就成為了《亮劍》中最有名的“老賴”, 不過他不是欠別人的錢,
找李雲龍討債的第1位團長就是楚雲飛了。 李家鎮兵變時, 李雲龍名為幫忙, 實則是趁火打劫。 在幫助楚雲飛鎮壓了錢伯鈞的一營之後, 趁著楚雲飛不注意, 李雲龍直接將一營的裝備全部運回了自己的駐地。 後來楚雲飛找李雲龍討要時, 李雲龍還美其名曰說這是“借”, 既然是借, 那就有借有還吧!結果李雲龍今天推明天, 明天推後天, 一直拖著不還。
找李雲龍討債的第2位和第3位團長, 分別是孔捷和丁偉。 為什麼說李雲龍欠孔捷和丁偉的東西呢?平安之戰時, 李雲龍雖然組織了上萬人攻打平安縣,
找李雲龍討債的後勤部長, 也就是張萬和。 李雲龍在被服廠當過幾天的廠長, 在去獨立團上任團長時, 李雲龍擅自做主, 帶走了200套軍裝。 被服廠廠長可是只有做衣服的權利, 並沒有分配權, 分配權在後勤部長張萬和的手裡,
在《亮劍》中, 李雲龍的“老賴”名號算是坐實了, 欠以上3個團長和後勤部長的物資和裝備, 肯定是還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