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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結婚30年後起訴離婚:丈夫81歲時還要強制行房

都說“少年夫妻老來伴”, 但是在婚姻持續了30多年後, 家住大連西崗區的張大媽(化名)卻向法院起訴離婚。 老人的理由也令人無語:她說, 81歲的丈夫沈大爺(化名)還要和自己過夫妻生活, 她不同意沈大爺就要強制行房。 日前, 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判決二老不准離婚。

張大媽說, 自己和沈大爺於1985年3月登記結婚, 兩人婚姻已經持續30多年。 兩人婚後沒有子女。 近幾年, 沈大爺經常動手打人, 甚至發展到用刀威脅自己的地步。


資料圖

最令張大媽無法忍受的是:沈大爺已經81歲高齡了, 卻仍提出要和自己過性生活。 而張大媽身體不好,

還帶有心臟起搏器, 所以不同意。 於是沈大爺多次要求強制行房, 為此張大媽已經和他分居11個月。 張大媽將沈大爺告上法院, 要求判決離婚。

而沈大爺對此一概否認, 不同意離婚。 法院審理認為, 原、被告雙方系自主婚姻, 婚後初期夫妻感情尚可, 後雙方為生活瑣事發生矛盾, 致使夫妻關係不睦, 雙方均有一定責任。 現原告要求離婚, 被告不同意離婚, 原告亦未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達到破裂程度。 原、被告雙方應珍惜夫妻感情, 互諒互讓, 共同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家庭關係。 故原告張大媽的訴訟請求, 本院不予支援。 法院日前終審判決:不准張大媽與沈大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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