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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認定社會沒好人 駕車沖公交月臺 造七死十二傷慘案

1975年3月12日, 在捷克斯洛伐克布拉格的潘克拉克監獄, 一位名叫奧爾加·赫本納羅瓦的23歲女子被處以絞刑, 她也成為了捷克斯洛伐克歷史上最後一名被處決的女性。

根據當時一名行刑的劊子手描述, 在行刑時奧爾加·赫本納羅瓦並不願意配合站在絞刑架上, 甚至躺在地上抵抗, 最後不得不強行將她拖進了絞刑架。 儘管之前她一路上進行著激烈反抗, 甚至試圖與劊子手搏鬥。

奧爾加·赫本納羅瓦年幼的時候, 並不願意跟其他孩子一樣的去上學, 醫生診斷後認為她患有精神病, 需要住進精神病院治療。

她在精神病院裡完成了9年制義務教育。 她始終處於一種不穩定的情緒, 經常會莫名其妙的爆發。 在她13歲的時候曾因為學校對她的誤解而試圖自殺, 從那以後她認定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對她不好。

奧爾加·赫本納羅瓦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 那就是要向社會“復仇”。 她想過製造火車出軌, 商場爆炸, 使用武器襲擊, 甚至還計畫過將公共汽車開下山溝。 但要製造這些對她來說難度都有些過大, 最後她決定駕駛一輛卡車沖向公交月臺來實施她的“復仇”計畫。

1973年7月10日, 奧爾加·赫本納羅瓦第一次駕駛卡車來到了她預先選定的公交月臺, 但公交剛剛離開, 月臺上並沒有多少人。 所以她決定開車繞一圈再回來實施“復仇”。

13時35分, 奧爾加·赫本納羅瓦駕駛卡車以每小時55公里的速度駛來, 當接近公交月臺時, 她突然猛打方向盤, 直接沖向了正在等車的人群。

奧爾加·赫本納羅瓦在實施“復仇”計畫之前, 曾向報社寄去了一封信:“親愛的先生們:我請你把這封信看作一份文件。 這是對那些蔑視和嘲笑的復仇, 我所做的一切是為了證明我的行為。 今天, 7月8日, 我會偷一輛汽車, 然後開車去衝撞人群。 我會造成幾個人死亡, 我也將受到審判和懲罰。 我是一個孤獨者, 我沒有朋友, 也永遠不會有。 我陷入了絕望。 我的狀況比美國黑人還要差。 為什麼呢?因為我很孤獨, 我遭受過上千次的私刑, 我是一個被摧毀的人。 我現在有機會選擇, 殺死自己或殺死其他人。 我選擇殺死那些讓我討厭的人。

如果我以一個無名自殺的身份出現在報紙上, 那對於這個世界來說太便宜了。 ”

奧爾加·赫本納羅瓦的這次“復仇”行動, 造成了3人當場死亡, 另外4人送醫後傷重不治, 還有12人受傷。

在實施了犯罪行為後, 奧爾加·赫本納羅瓦對自己的行為表示非常滿意, 並對自己所實施的一切沒有絲毫的悔意。

1974年4月6日, 奧爾加·赫本納羅瓦被判處死刑, 並最終由捷克斯洛伐克最高法院核准。

1975年3月3日,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總統古斯塔夫·胡薩克拒絕了奧爾加·赫本納羅瓦母親遞上的赦免請願書。 3月12日, 早晨6時40分, 奧爾加·赫本納羅瓦被吊死在了絞刑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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