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社區業主和物業因為一些瑣事發生糾紛的事情時有發生, 但關鍵就看雙方如何解決了。 但是, 太原這位車主因保安不讓其開車進社區, 上班早高峰一怒將車停在社區大門口, 結果被處以5天的行政拘留。 6月13日, 記者從太原公安尖草坪分局滙豐派出所瞭解到這樣一件事。 在此, 民警以案警醒, 如果業主和物業之間發生糾紛, 業主用堵門這樣極端的違法行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不可取的, 建議雙方之間坐下來冷靜協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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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太原尖草坪一所社區裡發生這樣一件事,
不過, 多次聯繫後, 這位車主才姍姍來遲。 經瞭解, 這位車主是該社區業主, 之前交了一年的停車費。 但由於他開的車和在物業所登記的車牌號不符, 保安這才攔下他要求交停車費。 之後他才做出堵大門的不理智做法。
但是, 民警多次勸說建議其先將車挪走, 再和物業進行協商。 這位車主當著民警面“擺架子”不說, 還態度蠻橫, 堅持表示拒絕挪車。
最後, 該車主被處以5日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