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1月13日, 天津發生了一件震驚全國的刺殺案。 這天午後, 孫傳芳在天津居士林的佛堂, 準備誦經。 三聲槍響後, 昔日呼風喚雨的軍閥倒在了血泊中。
開槍的人, 是一個不到30歲的女子, 名叫施劍翹, 原名施谷蘭, “劍翹”兩字是她立志報仇而改的名字。 這次刺殺案, 除了被刺殺之人是孫傳芳外, 其背後的故事則廣為流傳, 甚至被冠以“蓄志十年, 手刃父仇”的美名。
一個弱女子竟然真的完成了刺殺孫傳芳, 這裡面究竟有什麼深仇大恨?刺殺完成後, 施劍翹將事先準備好的傳單當眾發放, 並隨即自首。 施劍翹之所以要這樣做,
當時, 施從濱被張宗昌任命出任奉軍直魯蘇皖前敵總指揮、第二軍軍長, 這與閩蘇皖贛五省聯軍總司令孫傳芳直接兵戎相見, 兵敗後被俘。 按理說, 俘虜應該寬大處理, 可孫傳芳卻不這麼認為。
施從濱最終在安徽蚌埠被孫傳芳殺害, 頭顱被割下懸掛在蚌埠火車站前。 為了進一步羞辱施從濱, 孫傳芳還命人在頭顱前懸掛一塊白布, 用紅字寫著“新任安徽督辦施從濱之頭”。
施從濱死後竟然受到了如此對待, 施劍翹內心的復仇之火熊熊燃燒起來, 悲愴之餘寫下, “被俘犧牲無公理, 暴屍懸首滅人倫。 痛親誰識兒心苦, 誓報父仇不顧身!”。
報仇不是心血來潮, 需要計畫, 施劍翹深知這點,
一氣之下, 施劍翹帶著兩個兒子不辭而別, 這也意味著施劍翹將獨立完成自己的復仇計畫。 北伐戰爭結束後, 失敗的孫傳芳一直生活在天津的租借裡。 多方打聽後, 施劍翹終於獲悉孫傳芳的具體位置。
孫傳芳被刺殺後, 施劍翹主動自首, 法庭先是判刑10年, 後改為7年。 再後來, 在馮玉祥、李烈鈞等人的遊走下, 施劍翹僅關押了一年就被特赦。 隱忍十年, 父仇得報。 施劍翹出獄後, 立即投身到抗日的洪流中。
1937年南京淪陷後, 施劍翹來到重慶, 在目睹日軍對重慶轟炸後,
參考資料:《十年一劍:民國俠女施劍翹刺殺孫傳芳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