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求助:
老師, 你好。 我是已60多歲的人了。 可以說, 也是兒孫滿堂的人了。 向你求助, 我也真的不太好意思, 可是我現在和丈夫的感情出了問題, 我非常痛苦, 感覺承受不住了。 我和他現在和陌生人差不多。 年輕的時候, 他傷害我太多太深。 可以說, 為了這個家我付出的太多太多了。 年輕的時候, 在感情上我從未得到過他的愛撫, 更別談夫妻生活如何如何了。 可以說, 這些年我是為了孩子們能有個完整的家一直在撐著。 我這個人就是能忍, 什麼都在忍, 好在經濟大權由我掌管。 所以, 親戚朋友也都在勸我就這樣湊合過吧,
我的回復:
其實, 簡單就離婚的年齡來說, 是沒有一個限制的, 不管多大, 婚姻不幸福, 感情沒有了, 都是可以離婚的, 別說六十多, 七十多的老年夫妻也可以離婚。 但是, 要不要離婚, 值不值得離婚, 不是用年齡去權衡的, 而是要用感情用心去判斷的。 如果夫妻沒有了感情, 沒了愛情, 在一起不但不開心還痛苦, 那麼是可以考慮離婚的。
其實, 應該說, 你表述的這種狀況, 婚姻關係早就存在一種名存實亡的狀態了, 有名無實的那種狀態了, 所以, 早就應該分手了。 可是, 你們誰也不放手, 一方面可能有利益糾纏的關係, 一方面有孩子在中間的牽扯,
如果說, 壓抑了很多年, 這種狀態繼續還是一種壓抑, 那麼就痛快地離掉, 讓自己解脫。 哪怕不再找也不想和他繼續生活了。 這樣的話, 就可以乾脆俐落, 不需要再猶豫了, 不然一輩子就被他套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