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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幼童被判淩遲,因身體太小割不到3000刀,皇帝下令養大再殺

在古代有一個刑罰可以說是非常殘忍的, 這個刑罰就是千刀萬剮了, 其實千刀萬剮並不是用刀劃一千遍, 然後再用刀挖1萬遍。 真正的千刀萬剮是用刀將犯人身上的肉割下來, 而且還必須要割滿3357刀, 並且犯人在行刑的過程中還不能夠死掉。

在清朝, 有一個將軍準備起兵造反, 這個將軍就是石定忠了。 因為他的領兵作戰能力非常的厲害, 所以當時清朝即使派出了大軍也無法消滅它們, 但是後來因為一些事情, 石定忠的部隊只能夠撤退。

但是後來他們在過河的時候, 卻因為給兒子慶生, 所以就停留了三天,

就因為這三天時間, 讓清朝部隊有時間包圍了他們。 最後他們全部被抓住了, 並且皇帝下令要千刀萬剮。 但是因為孩子只有五歲, 所以根本就割不滿3357刀, 而皇帝竟然下令, 先把他關到大牢裡面, 等他長大以後再用千刀萬剮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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