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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文新:央行需要多對資料進行解釋

央行公佈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指出:2018年3月末, 基礎貨幣餘額為32.1萬億元, 比年初減少521億元, 同比少減6071億元。 有什麼問題嗎?有的, 短短幾十個字中就有兩個問題。 第一, 這裡的“年初”指的是那個時點?是當年1月1日的數據嗎?第二, “同比少減”是什麼意思?注意:是“少減”而不是“減少”。

先看第一個問題。 按理說, “今年年初”應當指的是1月1日, 但查詢“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我們會發現, 1月1日根本沒有資料, 有的是“上年12月末的基礎貨幣資料”和“本年1月31日的基礎貨幣資料”。 從實際計算的結果上看, 央行所謂“比年初減少521”的計算, 實際使用的是“去年12月末”的資料,

即去年12月末基礎貨幣餘額為321870億元, 今年3月末基礎貨幣餘額為321350億元, 餘額減少大致521億元(按照央行資產負債表實際資料應為520.6億元, 小數點4舍5入之後為521億元)。

我們的問題是:為什麼央行不提供、也不會去計算1月1日的資料, 而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卻要使用1月1日的資料, 而且以去年末資料“替代”?為什麼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不能按照實際情況用“今年一季度基礎貨幣比‘去年末’減少521億元”去表述?這是吹毛求疵吧?是的, 因為我們太關心央行提供的每一個資料了。

首先, 我們都知道, 央行公開市場操作大量都是針對隔夜拆借的貨幣, 所以12月31日和1月1日隔夜之間, 基礎貨幣資料可能存在很大差異, 甚至超過521億元。

正因如此, 央行不能用12月31日的資料取代1月1日的數據。 其次, 既然實際在使用“去年末”的資料進行比較, 那央行就該本著“科學、嚴謹”的態度給予準確的表述, 這是央行必須具備的執業精神。 當然, 我們知道, 上述替代如果僅限於增量資料計算問題不大, 只要將錯就錯, 堅持下去, 變數可比性有效。 既然如此, 如果更準確而又不影響結果, 那就會避免我們“猜著算”。

再說第二個問題。 往往要搞清楚一個資料的意義, 即它要告訴我們什麼資訊?最好的辦法就是:真實地算一遍。 計算過程不僅會讓我們明白這個資料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更將加深我們對這個資料意義的理解。

“2018年3月末, 基礎貨幣餘額為32.1萬億元, 比年初減少521億元,

同比少減6071億元”。 這裡的“同比減少”如何計算?說實話, 真真費了一點周折。 首先是如何理解“同比少減”這個詞, 它顯然針對的是“變數的變化情況”。 但按文中字義更容易被這樣的理解:2016年到2017年基礎貨幣供給減少, 而2017年到2018年基礎貨幣供給少減6071億元。 但這樣的理解計算資料相差甚遠, 顯然不對。

那該如何理解?經過反複試錯發現, 原來它所指的是:2018年一季度期間基礎貨幣變化的對比情況。 即2018年一季度期末與期初比, 是減少的, 而2017年一季度同期少減6071億元。 這裡面同樣存在的問題是:1月1日沒有資料, 而同樣需要以上年12月末的資料替代。 搞清楚這些我們開始計算。 2017年3月末, 中國基礎貨幣餘額為302387.33億元, 相較於2016年12月末的308979.61億元, 基礎貨幣減少6591.67億元;同樣,

2018年3月末, 中國基礎貨幣321350.16億元, 相較於2017年12月末的321870.78億元, 基礎貨幣減少520.6億元。 去年一季度減少6591.67億元和今年一季度減少520.6億元相比較, 少減了6071.07億元。 算完了。

好吧, 現在我們明白了。 央行告訴我們“今年一季度同比少減6071億元”的概念, 實際是希望我們看清基礎貨幣在“先後年度一季度期間”基礎貨幣的變化情況。 這個資料顯然是有意義的。 但合格的表述是不是應該為:2018年3月末, 基礎貨幣餘額為32.1萬億元, 比年初減少521億元, 而一季度期末比期初同比少減6071億元。

我估計, 可能很少有人如此執著於某個資料的具體含義, 甚至可能把“少減”不留神看成“減少”, 我就犯過這樣的錯誤, 而且藉此提出“央行數字是不是算出錯了”的疑慮。 所以, 為了社會公眾、尤其是市場投資者更多、更有效地關注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央行有必要“強化資料表述”, 哪怕多寫幾個字, 也要儘量避免歧義或誤解, 尤其與基礎貨幣相關的資料, 精准一點, 多解釋一下, 可以避免社會公眾根據M2資料而指責央行超發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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