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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30歲了,竟然還不買房!”

買房這件事, 是可以讓人成長的, 不管你是獨自在外打拼的年輕人, 還是生活穩定的成年人。 這是一場在市場洪流中沉浮的搏鬥,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勳章。 今天的故事, 有關房子和生活。

——題記

此時此刻, 我還在鄭州北郊的一間辦公室裡奮筆疾書。

我, 80後的最後一批人。 2011年大學畢業之後, 我毫不猶豫地來到當時女朋友所在的城市——鄭州, 當了一名鄭漂。 那時候, 女朋友還在上大學的最後一年。

記得很清楚, 那時候我正在開往鄭州的列車上, 當時的女朋友已經拉著她的閨蜜, 幫我在她們學校附近租了一個標間,

不大不小, 很乾淨, 2個人住剛好。

初來乍到, 我在沒找到工作的時候, 每天陪她去學校的自習室上課, 她們寢室, 她年齡最大, 我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她們寢室其他5個女孩的“姐夫”。 她們也時不時地去我們的“家裡”吃吃喝喝。

好景不長, 在她畢業的第二年, 我們當時租住的都市村莊面臨拆遷, 我們不得不重新找房子。 我曾跟她保證過, 1年後我們要在鄭州的某個社區租個大房子。 而那時那刻, 我已經畢業工作了1年有餘, 仍然是月光族。

她可能忘了, 也可能記得, 但她選擇不說。 可我記得, 那天晚上, 我待在新的出租屋裡流淚直流, 儘管, 我們這次租的房子要比上次更大一些!

後來因為各種原因, 我們分手了!分手的時候, 她和她妹妹大晚上追到我們老家,

說:不管怎樣, 就圖我一句話!

我很倔強, 仍然選擇了分手。 她面無表情, 我爸我媽急了, 尤其是我爸, 當時就撂給我一句話:你小子, 這輩子再也找不到像XX這樣的好女孩了!可我仍然很倔強, 直到那時, 還天真的以為那只是一次普普通通的吵架, 並沒有放在心上。

可等假期結束, 不好的苗頭, 已經被察覺。 我給她打電話的時候她總是遮遮掩掩, 以前給她打電話她總是毫不猶豫地接起, 哪怕她爸媽在身邊。

後來!我知道自己錯了!

但不是所有的認錯都能被原諒!

回鄭州的那天晚上, 我和她, 和她媽在我們租住的出租房裡大吵一架!

現在回想起來, 那時的自己, 真的太幼稚太不懂事了!

心氣上湧, 面紅耳赤,

暴躁如雷,

心急口快!

那時我忽然意識到, 這不是一次普普通通的吵架!我們結束了!我只帶了那時刷信用卡買的單反, 而電腦、銀行卡裡的錢, 以及家裡其他物件都留給了她!

我負氣離開了我們共同的出租屋。

我發誓我要離開鄭州了!因為在鄭州的這些年, 我們手牽手走遍了鄭州所有大街小巷, 我怕我承受不住!

而她, 和她妹妹還繼續租住在那個出租房裡。

猶記得我剛來鄭州的時候, 信誓旦旦;

離開鄭州的時候, 灰頭土臉。

我們分手了, 但還是放不下彼此。 我在武漢, 她在鄭州!我用在武漢的第一份工資給她買了禮物, 像當年畢業工作後的第一份工資一樣, 她也時不時地對我噓寒問暖。 像是又重新談了一次戀愛, 只是這是一場註定不會再在一起的戀愛!直到有一天,

她發微信說, 她搬走了, 搬離了那個出租屋。 她要結婚了!

而我, 也已經徹徹底底地放下, 心甘情願地祝福她, 還給了她不小的紅包!

她說我真傻!

我祝她幸福!

後來有很長的時間我不願意再談戀愛, 尤其在我還沒有買房子的情況下!內心始終覺得, 如果不能給愛的人一個溫暖的家, 一座不大不小的房子, 絕不談戀愛!

如今, 我再一次回到鄭州, 重新開始。

相同的是, 我還是在鄭州租房子, 我還是一個人!不同的是, 過了明年, 我就30歲了。 有時候看見街邊貼的租房資訊, 也總是有意無意地瞟一眼。 只是再也不會記下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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