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 福建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在福州開幕。 中新社記者 王東明 攝
中新網福州1月28日電 (記者 龍敏)作為中國著名僑鄉和臺胞主要祖籍地, 福建在立法以及司法實踐中, 僑台因素格外突出。
28日,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徐謙、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馬新嵐、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何澤中分別向福建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作工作報告, “僑”“台”再度成為熱詞。
徐謙表示, 福建在保護僑台權益方面, 制定華僑權益保護條例, 進一步凝聚僑心僑力;加強涉台立法, 率先在大陸制定兩岸職業教育合作的地方性法規,
官方統計資料顯示, 5年來,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制定47項法規, 修改13項法規, 批准41項設區市法規, 審查121件規章、564件規範性檔。
福建兩院報告中亦多次提及涉僑涉台司法。 馬新嵐作法院工作報告時指出, 過去5年中, 福建加強涉台司法工作, 辦結涉台案件12209件、司法互助案件28353件, 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連續成功舉辦9屆。
此外, 平潭綜合實驗區人民法院成立;廈門、漳州法院創新涉台案件審判機制, 福州法院創設臺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 平潭法院共建涉台涉自貿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被評為自貿區創新成果。
法院工作報告還指出,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陳鎮日前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 經過多年的創建、生成、培育、推廣, 涉台司法等已成為福建各級法院突出的亮點。
在何澤中所作的檢察院報告也專門提及, 成立兩岸檢察制度研究中心並定期開展研討, 編撰涉台法律服務手冊, 在台商投資區、臺灣農民創業園建立檢察聯繫點, 聘請88名台商擔任聯絡員;開展對台司法互助二級聯絡視窗試點, 開展司法互助調查取證、返還贓款贓物、代送法律文書549件次, 推動兩岸檢察官常態化交流互訪。
何澤中表示,
法律專家認為, 福建涉僑涉台司法的有益實踐, 發揮了很好的“試驗田”作用, 既保障了僑胞臺胞的合法權益, 也對推動福建對外開放先行先試具有重大意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