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生活常識»正文

生活越是艱難,我們越需要「真實做自己」

前些天和一個朋友聊天, 談到「失去生活熱情」這件事。 她說自己「雖然也算過得挺好, 但總感覺生活中沒什麼值得期待和開心的事」。

在旁人看來, 她確實算是過得不錯的:每天按時上班、偶爾做做瑜伽、周末和朋友約會郊游……但她說, 自己就是沒辦法產生那種真實的愉悅感, 更像是在「行尸走肉」:

定時做該做的事、見該見的人、說該說的話, 仿佛一直是在「戴著面具」扮演不同角色。 偶爾停下來思考時, 就會覺得一切都沒什麼意思, 也不知道自己生活的意義到底在哪里。

這次聊天也激發了我對這種愈發普遍生活狀態的思考。

很多人好像過著大多數人都覺得不錯的生活, 但身邊總縈繞著一股莫名的痛苦和空虛感。

事實上, 這種空虛感的本質, 是感覺不到「自己」的存在。 而造成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 在于ta們沒有學會「真實地存在」。

最近我讀到了一篇研究, 剛好回答了這個問題。 它講的就是「真實地存在」對人的重要性(Authenticity in thought, experience, behavior, and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今天我們就借著這篇文章, 來和大家聊聊什麼是「真實」地存在, 以及我們為什麼需要以一種「真實」的方式「存在」在這個人世間。

什麼叫「不夠真實地存在」?

我們生而為人, 就作為「我」存在著, 但每個人存在的狀態卻是不同的。 當我們說一個人「以一種不夠真實的方式存在著」, 指的是:

很多時候, ta無法真正察覺自己的感受、情緒、情感到底是什麼, 也不能理解自己真正的需要和欲望是什麼, 無法為生活找到目標和意義感。

因為ta并不準確地了解自己的需求、欲望, 因此無法基于自我覺察, 做出清醒而堅定的行為選擇。 ta是以一種「回應外部世界」的方式開展生活, 選擇那些外部世界認為是好的行為。

而因為不同環境的標準不一樣, ta們往往為了回應不同要求而呈現出完全不一樣的「自己」。 也是因此, 在日常生活中, ta可能做出一些前后矛盾、自己也難以理解和解釋的行為和選擇, 并經常感覺自己像變色龍一樣, 有很多副令自己都感到困惑的面孔。 甚至在緊密的關系中, 也找不到真實自我的狀態。

Ta可能時而過度自信、時而又過度自卑。 在聽到那些非抬舉的、甚至有些負面的評價時, ta通常很難接受。 這些情況下, ta可能一面很想反擊對方, 一面又難免懷疑自己, 陷入一種無所適從、又難以擺脫的情緒。

這種狀態, 被研究者認為是「不真實地存在」的狀態。 它會給人們帶來很多負面感受。 比如:ta們可能常常被一種渾渾噩噩的狀態纏繞著,

嚴重情況下, ta們甚至可能覺得自己像個「活死人」, 感到無窮無盡的空虛。

那麼問題來了, 我們既沒有說謊作假、又沒有故意在扮演, 為什麼說這是「不夠真實地存在著呢」?

什麼是「真實地存在」?

在研究中, Michael H. Kernis和 Brian M. Goldman為「真實地存在」給出了如下定義:在日常的生活運作中,

可以順暢地基于自己的真實的核心自我展開運行。

一個人的感受、想法和行為, 反應出這個人「真實/核心自我」的程度越高, 我們認為它真實存在的程度也越高。

但這種真實存在的狀態, 在商業社會中, 并不被鼓勵。 人們被鼓勵「管理」自我的呈現, 在短期內可能帶來比真實袒露更高的回報。 可實際上, 心理學家認為, 長期來看, 真實地存在對我們的福祉更為有利。

那麼, 「真實地存在」, 到底應該是什麼樣呢?

在這篇文章中, Kernis和Goldman也向讀者解釋了, 「真實地存在」在4個不同的層面上, 各有其意涵:

1. 自我覺察和自我了解(Self-awareness and understanding)

自我覺察和了解, 指的是一個人擁有多少關于自我的知識、或者是指有多強的動機去提升關于自我的知識。 關于自我的知識又包括動機、感受、欲望、對自身的認知(例如自身的偏好和厭惡、優點和缺點、目標和志向、性格特征和情緒狀態等等)。

研究者指出,其實每個人的自我都是復雜的。比如說,一個大多數時候內向的人,也會有ta外向的一面;大多數時候感性的人,也會有理性的一面。當這種復雜性沒有被自己理解的時候,我們會出現困惑。

而通過自我覺察,我們能夠形成對自己的連貫的、多面的認知和身份感。這樣做的好處是,當面對不同情境的時候,我們能夠自信、自如地調用自身的不同方面,來應對。

2. 處理和與評估自己相關的信息(the processing of self-relevant evaluative information)

真實地存在的第二個層面,是指不帶偏見地,處理各種關于自我的「評價性信息」。它指的是,一個人能夠客觀認識自己,無論是積極面還是消極面。不因為情緒扭曲對自我的認知(過于夸大自我的優勢、回避否定性的信息等)。

研究表明,當一個人缺乏安全感和自信的時候,更容易回避關于自身的負面信息,想聽到對自身吹捧的信息。而在自信的情況下,則會更好地處理和負面相關的信息。

和自我覺察不同,這個層面更多指的是一個人如何處理「新獲得」的關于自我的知識。研究者反復指出,盡管回避他人對自我的負面評價,更多聽取吹捧性的意見,能夠在短期內幫我們回避一些痛苦,但從長期來看,這會導致我們對自我的認知并不準確。從而做出錯誤的人生選擇,或者浪費精力和努力。

3. 行為(behavior)

當人們的行為,與自身價值、偏好、需求相符時,ta們在這一層面上是「真實」的。

換句話說,ta們采取行動既不是為了討好別人,也不是為了獲取獎勵/逃避懲罰,而能感到自發地想要去做——這就是行為層面的「真實地存在」。

當然,現實中會有很多阻礙,行為很多時候身不由己。作者特別指出,只要在覺察的層面,一個人是真實地存在著,ta能夠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當下不真實的行為是一種策略,就不算違背了真實性。

4. 關系狀態(relationship functioning)

在這一層面上「真實地存在」的人,認為在親近關系中保持開放和透明非常重要。Ta們想要讓對方看到「真實」的自己,同時,也想要看到「真實」的對方。

為了實現這種彼此坦誠、信任的狀態,ta們更不懼在這些關系中展露弱點。而在面對沖突時,ta們也更可能選擇表達真實看法,而不是敷衍對方以避免沖突。

研究發現,這種能夠允許雙方真實存在的關系,至關重要,影響人們長期的心理狀態和幸福感。

*看到這里,可能很多人會想,這些看起來都太理想化了。如果工作和生活就是需要我「戴上面具」怎麼辦?難道只能在「真實存在」和「現實生活」里選一邊嗎?

在研究中,Kernis和Goldman也討論了這一問題。

他們認為,在不得不選擇違背真實自我的情境中,能否意識到自身的想法和行為之間存在沖突,是極為重要的。意識到這個沖突的人,在虛假行動時,也能夠睜開一只眼睛看到自己真實的想法和需求。

也就是說,雖然ta們在行為和關系層面做出了策略性妥協,在另外兩個層次卻仍舊是「真實」的。

從這個角度看,「真實存在」是具有靈活性的,它并不意味著我們要強迫自己一直用最純粹的樣子去面對世界。而是我們感到自己擁有能夠表達真實的自由,并可以根據當下環境而自主地選擇是否真實地行動。

為什麼要「真實地存在」?

研究者用大量實驗結果說明:真實地存在,能帶來更健康的心理機能和更高的主觀幸福感。

其中,他們還著重提到了「人格功能靈活性」的概念。這意味著,當一個人通過真實地存在,對自己形成了清晰準確、復雜多面的認識,就會獲得一種處理多種情境的自信——能夠靈活自如地調用自己的不同方面來做出應對。

此外,真實地存在,讓我們能夠對自我形成客觀穩定的認知,從而在現實生活中做出真正適合自己的選擇——而不是在錯誤的方向和人身上浪費努力和時間。

此外,熱衷于親密關系真實性的人希望他們的密友能夠深入了解他們,而且他們非常重視在親密關系中的真誠不虛偽。這種真實的人際關系是幸福感的有力預言指標。

研究者還特別指出:

「真實性并非沒有潛在成本。準確的自我覺察可能是令人痛苦的; 與真實自我相一致的行為可能會被他人討厭; 將自己敞開給一個親密的人可能會帶來失望、嘲笑或背叛。

這些和其他會與真實性相關的負面后果可能會破壞人們的快樂或主觀幸福感。換句話說,真實性并不總是令人愉悅的。

然而,重要的是,真實地存在對個人幸福感的好處通常足以抵消這些。當人們真實地存在和開展生活時,人們思考、感受和行動的方式,都會促進人們滿足自身需求,并且清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你可以為「真實地存在」

做出怎樣的努力?

Kernis和Goldman也給出了他們的建議——正念(mindfulness),這是指一種對個人當下體驗、放松而無評判的覺察狀態(a state of relaxed, nonevaluative awareness of one’s immediate experience)。

正念是一種頭腦鍛煉。通過這種鍛煉,我們能夠學習放下對事物、對自己的固有看法,學會「不帶評價地看見」。因為這樣,我們才能夠開始看到從前有意回避的、自己的某些方面;開始愿意聽一些過去不愿意聽的評價,繼而,才有可能處理和從中獲得自我的成長。

它是我們了解自己的第一步。一開始,你可能并不習慣,此時,你可以先試著從「第三人」的角度、全方位地觀察自己。

要注意的是,此時,你只是在觀察,而無需去思考觀察到的是好是壞、造成它的原因是什麼、或它會帶來什麼后果。

當你將這些感受原原本本地挖掘出來,你已經是在釋放真實的自我、并開始真實地面對自己了。

提升正念需要付出長期的努力,未來我們也會為大家提供更多的練習正念的方法。

必須指出的是,「真實地存在」并不是件能夠一蹴而就的事——我們要為了覺察自身而有意識地做出努力;要忍耐面對自身缺陷時劇烈的不安全感;要在一些時候與現實對抗、堅持自己核心自我想要選擇的行為;要在關系中堅持突破重重脆弱感、突破對方的防御,走向兩個人真實的內核。

它的確很難。然而,當我們這樣做,我們能夠真正體驗到「我」的存在,并以自身本來的樣貌去思考、去感受、去行動。也只有在這些時候,我們才能從根本上獲得一種滿足感——生而為人,我們都有感受到「自我」真實的、活生生地存在的需求。

我們求而不得的生活意義感,首先是通過這樣真實地投入生活開始的。只有當你「真實地存在」的時候,你和生活才建立了足夠深入和真誠的鏈接。生活會用它獨特的方式給予你回報。

愿我們不會將一生都花費在漂浮奔波上,而是懷著對生活的喜悅和熱情,全情投入到生活中。

以上。

今日互動:你覺得自己是否「真實地存在」呢?在「真實存在」和「現實生活」里,你是如何平衡的呢?來評論區和我們聊聊吧!

Reference:

Kernis, M. H., & Goldman, B. M. (2004). From Thought andExperience to Behavior and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A MulticomponentConceptualization of Authenticity. OnBuilding, Defending, and Regulating the Self, 31–52.

關于自我的知識又包括動機、感受、欲望、對自身的認知(例如自身的偏好和厭惡、優點和缺點、目標和志向、性格特征和情緒狀態等等)。

研究者指出,其實每個人的自我都是復雜的。比如說,一個大多數時候內向的人,也會有ta外向的一面;大多數時候感性的人,也會有理性的一面。當這種復雜性沒有被自己理解的時候,我們會出現困惑。

而通過自我覺察,我們能夠形成對自己的連貫的、多面的認知和身份感。這樣做的好處是,當面對不同情境的時候,我們能夠自信、自如地調用自身的不同方面,來應對。

2. 處理和與評估自己相關的信息(the processing of self-relevant evaluative information)

真實地存在的第二個層面,是指不帶偏見地,處理各種關于自我的「評價性信息」。它指的是,一個人能夠客觀認識自己,無論是積極面還是消極面。不因為情緒扭曲對自我的認知(過于夸大自我的優勢、回避否定性的信息等)。

研究表明,當一個人缺乏安全感和自信的時候,更容易回避關于自身的負面信息,想聽到對自身吹捧的信息。而在自信的情況下,則會更好地處理和負面相關的信息。

和自我覺察不同,這個層面更多指的是一個人如何處理「新獲得」的關于自我的知識。研究者反復指出,盡管回避他人對自我的負面評價,更多聽取吹捧性的意見,能夠在短期內幫我們回避一些痛苦,但從長期來看,這會導致我們對自我的認知并不準確。從而做出錯誤的人生選擇,或者浪費精力和努力。

3. 行為(behavior)

當人們的行為,與自身價值、偏好、需求相符時,ta們在這一層面上是「真實」的。

換句話說,ta們采取行動既不是為了討好別人,也不是為了獲取獎勵/逃避懲罰,而能感到自發地想要去做——這就是行為層面的「真實地存在」。

當然,現實中會有很多阻礙,行為很多時候身不由己。作者特別指出,只要在覺察的層面,一個人是真實地存在著,ta能夠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當下不真實的行為是一種策略,就不算違背了真實性。

4. 關系狀態(relationship functioning)

在這一層面上「真實地存在」的人,認為在親近關系中保持開放和透明非常重要。Ta們想要讓對方看到「真實」的自己,同時,也想要看到「真實」的對方。

為了實現這種彼此坦誠、信任的狀態,ta們更不懼在這些關系中展露弱點。而在面對沖突時,ta們也更可能選擇表達真實看法,而不是敷衍對方以避免沖突。

研究發現,這種能夠允許雙方真實存在的關系,至關重要,影響人們長期的心理狀態和幸福感。

*看到這里,可能很多人會想,這些看起來都太理想化了。如果工作和生活就是需要我「戴上面具」怎麼辦?難道只能在「真實存在」和「現實生活」里選一邊嗎?

在研究中,Kernis和Goldman也討論了這一問題。

他們認為,在不得不選擇違背真實自我的情境中,能否意識到自身的想法和行為之間存在沖突,是極為重要的。意識到這個沖突的人,在虛假行動時,也能夠睜開一只眼睛看到自己真實的想法和需求。

也就是說,雖然ta們在行為和關系層面做出了策略性妥協,在另外兩個層次卻仍舊是「真實」的。

從這個角度看,「真實存在」是具有靈活性的,它并不意味著我們要強迫自己一直用最純粹的樣子去面對世界。而是我們感到自己擁有能夠表達真實的自由,并可以根據當下環境而自主地選擇是否真實地行動。

為什麼要「真實地存在」?

研究者用大量實驗結果說明:真實地存在,能帶來更健康的心理機能和更高的主觀幸福感。

其中,他們還著重提到了「人格功能靈活性」的概念。這意味著,當一個人通過真實地存在,對自己形成了清晰準確、復雜多面的認識,就會獲得一種處理多種情境的自信——能夠靈活自如地調用自己的不同方面來做出應對。

此外,真實地存在,讓我們能夠對自我形成客觀穩定的認知,從而在現實生活中做出真正適合自己的選擇——而不是在錯誤的方向和人身上浪費努力和時間。

此外,熱衷于親密關系真實性的人希望他們的密友能夠深入了解他們,而且他們非常重視在親密關系中的真誠不虛偽。這種真實的人際關系是幸福感的有力預言指標。

研究者還特別指出:

「真實性并非沒有潛在成本。準確的自我覺察可能是令人痛苦的; 與真實自我相一致的行為可能會被他人討厭; 將自己敞開給一個親密的人可能會帶來失望、嘲笑或背叛。

這些和其他會與真實性相關的負面后果可能會破壞人們的快樂或主觀幸福感。換句話說,真實性并不總是令人愉悅的。

然而,重要的是,真實地存在對個人幸福感的好處通常足以抵消這些。當人們真實地存在和開展生活時,人們思考、感受和行動的方式,都會促進人們滿足自身需求,并且清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你可以為「真實地存在」

做出怎樣的努力?

Kernis和Goldman也給出了他們的建議——正念(mindfulness),這是指一種對個人當下體驗、放松而無評判的覺察狀態(a state of relaxed, nonevaluative awareness of one’s immediate experience)。

正念是一種頭腦鍛煉。通過這種鍛煉,我們能夠學習放下對事物、對自己的固有看法,學會「不帶評價地看見」。因為這樣,我們才能夠開始看到從前有意回避的、自己的某些方面;開始愿意聽一些過去不愿意聽的評價,繼而,才有可能處理和從中獲得自我的成長。

它是我們了解自己的第一步。一開始,你可能并不習慣,此時,你可以先試著從「第三人」的角度、全方位地觀察自己。

要注意的是,此時,你只是在觀察,而無需去思考觀察到的是好是壞、造成它的原因是什麼、或它會帶來什麼后果。

當你將這些感受原原本本地挖掘出來,你已經是在釋放真實的自我、并開始真實地面對自己了。

提升正念需要付出長期的努力,未來我們也會為大家提供更多的練習正念的方法。

必須指出的是,「真實地存在」并不是件能夠一蹴而就的事——我們要為了覺察自身而有意識地做出努力;要忍耐面對自身缺陷時劇烈的不安全感;要在一些時候與現實對抗、堅持自己核心自我想要選擇的行為;要在關系中堅持突破重重脆弱感、突破對方的防御,走向兩個人真實的內核。

它的確很難。然而,當我們這樣做,我們能夠真正體驗到「我」的存在,并以自身本來的樣貌去思考、去感受、去行動。也只有在這些時候,我們才能從根本上獲得一種滿足感——生而為人,我們都有感受到「自我」真實的、活生生地存在的需求。

我們求而不得的生活意義感,首先是通過這樣真實地投入生活開始的。只有當你「真實地存在」的時候,你和生活才建立了足夠深入和真誠的鏈接。生活會用它獨特的方式給予你回報。

愿我們不會將一生都花費在漂浮奔波上,而是懷著對生活的喜悅和熱情,全情投入到生活中。

以上。

今日互動:你覺得自己是否「真實地存在」呢?在「真實存在」和「現實生活」里,你是如何平衡的呢?來評論區和我們聊聊吧!

Reference:

Kernis, M. H., & Goldman, B. M. (2004). From Thought andExperience to Behavior and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A MulticomponentConceptualization of Authenticity. OnBuilding, Defending, and Regulating the Self, 31–52.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