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搞笑獵奇»正文

小夥「好心」扶起摔倒阿婆,卻被其索賠60萬!網怒批阿婆「恩將仇報」,5年後真相揭開輿論嘩然

16年前著名的「彭宇案」。

此案的被告彭宇, 是一個26歲的年輕人, 當年在一家電信公司工作。 原告徐老太太是一個64歲的退休職工。

當年的媒體,

將彭宇報道成了身世坎坷的無辜好心人。 因為彭宇當時不僅扶起了老人, 還跟對方的家人一起, 及時將老人送到了醫院, 并主動給對方墊付200元。

可是, 老人不僅不感謝, 還說彭宇就是撞人的「元兇」, 要求對方支付所有的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等幾十萬元。

后來, 一篇題為《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扶》的新聞報道, 更是將「扶不扶」, 演變成了一場關乎道德和義務的「持久戰」, 成了許多國人的「心靈拷問」。

當年的真相是什麼?這個案子又是如何判決的?到底誰才是受害者?

「彭宇案」事件還原

讓我們把鏡頭切換到2006年11月20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左右, 南京水西門廣場的公交站。

那天, 住在南京的64歲的退休職工徐壽蘭, 一手提著保溫桶, 一手拿著手袋,

悠閑地從侄女家離開, 準備去83路公交車站乘坐公家車回家。

因為不趕時間, 她走得不緊不慢。 到達公交車站后, 看到車還沒來, 她就安靜地在站臺等候。

大概9點30分鐘, 有兩輛83路公交車, 從前方晃晃悠悠地同時進站。 徐壽蘭看到后, 不由自主地向前走了幾步。

當看到后面一輛公交車乘客較少, 徐壽蘭便急忙跑上去。 正當她經過公車后門時, 26歲的彭宇剛好從公車的后門下來。

那時站在徐老太旁邊的是一個名叫陳二春的老頭, 年齡60多歲, 他剛好也在等車。 但他只是專注車輛何時進站, 沒有關注身邊發生什麼事。 后來他成了彭宇案的唯一目擊證人。

不知是怎麼回事, 當車輛進站時, 徐老太突然摔倒了。 等陳二春聽到老人的[呻·吟]時, 看到已經躺在地上四腳朝天的徐老太, 也看到了彭宇正準備扶老人起來。

于是, 熱心的陳二春也走過去, 幫彭宇一起把徐老太扶起來。

兩人一左一右攙扶著徐壽蘭, 把她扶到了路邊后, 徐老太忍著疼痛, 主動要求陳二春給自己的兒子潘輝打電話,

讓兒子過來送自己去醫院。

潘輝在市公安局工作, 是一名警察。 他接到電話后立刻趕了過來, 還撥打了110。 忙著趕車的陳二春, 看到老人的家屬來了, 就自行離開了。

潘輝看到母親徐壽蘭的情況不好, 提出要送她去醫院檢查。 彭宇此時也連忙叫車, 跟著潘輝一起, 把老太太送到了醫院。

到了醫院, 徐壽蘭的家人陸續來了好幾個。 徐老太和家人都對彭宇表示了感謝, 當時的氣氛挺和諧。 彭宇還主動墊付了200元費用, 并表示這是自己的一點兒心意。

離開醫院后, 彭宇本以為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 可就在當天下午5點, 彭宇接到了警方的電話, 要求他去公安局做筆錄。

一到公安局, 彭宇就看見陳二春也在做筆錄。

當時的彭宇,

以為這只是一次很正常的警方調查問詢。 他根本沒想到, 一個多月后, 自己成了多年后著名「彭宇案」的男主角。

原來, 經過檢查, 徐老太的傷情比預想的嚴重得多。 這次摔跤, 使她的脛骨骨折, 除去社保, 需要花費兩萬多元, 方可進行人造脛骨的置換。

看到母親傷勢嚴重, 潘輝立即電話聯系彭宇,要求他承擔母親摔倒而產生的有關費用。

可是,彭宇不同意,并聲稱自己根本沒有撞人,而是做了好事。

于是,徐壽蘭和家人把彭宇告上了法庭。

法庭接到案件后,是如何調解、如何宣判的呢?

訴諸法庭,雙方各執一詞

因為雙方就是否撞人、如何賠償等問題,無法達成調解,于是,2007年1月4日,徐老太把彭宇告上了法庭。并要求他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合計13.6萬余元(約臺幣60萬)。

可是,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彭宇、徐老太和陳二春在派出所做的筆錄,在一審開庭時居然全部失蹤了。

派出所有關人員在法庭上說明,當時派出所正在裝修,所以很多筆錄都找不到了,包括這三人的筆錄。于是,雙方只有等待法庭的開審。

2007年4月26日,「彭宇案」的第一次庭審,在眾人的關注下,在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正式拉開序幕。

那天,徐老太和彭宇的代理人、彭宇的妻子分別站在原告席和被告席,兩人分別從自己的角度,講述了事情的真相。

徐老太說,當自己看到83路公交車車門打開,她準備上車時,彭宇從車上下來,撞到了自己的胯部,她一時間倒地不起,疼得鉆心。當時彭宇上前扶起她時,還問她有沒有社保卡,她說對方當時的態度挺好。

而彭宇的妻子在代表彭宇出庭時表示,彭宇從83路公交車上下來時,已經看到徐老太摔倒在地。而且「原告受傷非被告所導致的,不應該承擔責任。」

雙方的說詞,看起來都挺有道理也挺合理。該案件唯一的目擊證人陳二春,也表示,自己沒有親眼看到,到底是誰撞了徐老太。

陳二春在法庭上回憶說:「我當時的第一感覺是很感動,心想這個小青年真不錯。而其他下車的人轉身就走了,也沒人去過問此事。」

不過,由于之前三人在派出所做的筆錄丟失,而且兩人各執一詞,讓庭審的法官和參加庭審的群眾,都無法判斷兩人說的話,孰是孰非、孰真孰假。這次開庭沒有任何結果。

2007年6月13日,法庭對這件案子進行二次審理,庭審宣布彭宇和徐、陳三人之前做的那份筆錄遺失了。

這次徐老太在法庭上,把彭宇如何撞到自己、如何把自己送到醫院等細節,描述得更加細致和活靈活現。

這次庭審,彭宇承認自己在下車時撞到了人,不過,他卻在答辯中表示:「我下車的時候是與人撞了,但不是與原告相撞。」

當被問及當時為何要去扶起徐老太太時,彭宇回答:「為了做點好事。」并表示要向有關部門和媒體反映這一情況。

當年7月4日,彭宇主動打電話給一位網站的論壇版主,將此事的來龍去脈告訴了對方,并希望得到媒體的關注。

據說這位版主,接到彭宇的電話后,憑借對新聞的敏感性,即刻就把這一情況通報給了南京的10多家媒體和網站記者。

后來法庭是如何判決的,第三次開庭時,這些新聞記者來參加庭審了嗎?

法庭如何判決,后來的結果如何

2007年7月6日,該案第三次開庭。這次庭審的核心問題,依然是彭宇到底撞沒撞人。

這次庭審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在派出所神秘消失的筆錄,竟然出現了。不過,這份筆錄是從老太太的兒子潘輝的手機里,提供的照片。

這份筆錄中,有彭宇親口承認自己撞到了徐壽蘭。不過,這樣的照片是否可以成為「呈堂證供」,尚值得玩味和商榷。

當天徐壽蘭家里有好幾個親戚也在場,表示可以出庭作證。不過,對參加庭審的觀眾和旁聽的媒體記者來說,徐老太家人的證詞,并沒有多少可信度。

當時彭宇在法庭上也是據理力爭,說明自己就是「為了做好事,沒有撞人。」還說,他和陳二春去攙扶徐老太的時候,老太太已經摔倒了,徐老太還曾經說過「不會連累你們」這句話。

后來證人陳二春在出庭作證時,也表示當時聽到了徐老太說的這句話。并強調,他僅僅是一個攙扶徐老太的角色。至于徐老太如何被撞的,被誰撞的,他都沒有看到。

三次庭審中,彭宇到底撞沒撞人,依然沒有定論。

不過,因為證人陳二春的供詞,以及消失的筆錄以照片的形式出現,似乎都對徐壽蘭一家不利。媒體和大眾輿論普遍認為彭宇是冤枉的。

最后,法庭對這起「彭宇案」的一審判決是:雙方都不具備過錯。但是被告彭宇需要承擔40%的民事責任,即賠償原告徐壽蘭4.5萬元(約20萬臺幣)。

對于這個判定,雙方當事人均不服并提起上訴。

南京市中院于當年10月初進行了調查。就在南京中院二審即將開庭之際,彭宇與徐壽蘭達成了庭前和解協議,即:彭宇一次性補償徐壽蘭1萬元(約臺幣4.4萬)。雙方當事人對這個判決都比較滿意。

可是,這起案件在許多年之后引發的震動和余溫,甚至一度出現了「扶不扶」的社會大討論,一定是當事人始料不及的。

扶還是不扶?案件疑點重重

喜歡看法制小說和影視劇的觀眾,一定喜歡對案件的細節進行刨根問底,甚至希望案件或故事出現反轉。

就「彭宇案」來說,其間存在的疑點有好幾處,在這里不妨梳理一下:

第一,該案件在派出所的筆錄為何會神秘消失?二審時為何會以照片的形式出現在潘輝的手機里?

第二,為何徐老太剛開始說「不會連累你們」,后來又咬定要彭宇賠償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

第三,為何彭宇當時給徐老太墊付了200元人民幣,后來一直沒有要求歸還?而且他在做筆錄時和一審時,沒有提到自己是助人為樂,在二審卻說自己是「好心相扶」?

按照這個邏輯,或許我們可以進行一些善意的揣測:

也許做筆錄時,彭宇沒有想到徐老太一家,要求賠償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達到13萬元人民幣,所以后來就改口說自己是做好事。

也許徐老太一家人知道了彭宇的收入不低(彭宇在電信公司工作),可以趁此機會把徐老太住院的治療費,讓對方承擔。

不管這些揣測是否接近案件真相,但都可以說明,在面對危險和利益面前,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保全自己,哪怕是說謊或者作偽證。

「彭宇案」在之后這麼多年引發的結果就是,當遇到有人摔倒的問題時,很多人的內心都會出現這樣的聲音:

「少管閑事,小心被訛。」「先看看那個地方是否有監控。」「先拍個錄像,或找個人作證,再決定扶不扶」。還有些人的聲音是:「可以幫忙打120電話」。

這麼多的聲音中,唯獨沒有聽到暖心的那一句:「救人要緊,當然是扶起來啊!」

關于這個「扶不扶」的問題,還被著名演員沈騰和馬麗,在2014年的春晚演繹成了一個小品。

這個小品講述了沈騰飾演的郝建,不怕誤解,堅持扶起了馬麗飾演的摔倒的老太太,后來證明了自己清白的故事。

雖然小品的結局很好,可是現實生活中發生的案例,他們就沒有小品中的老太太那麼幸運了。

不久前,網上流傳過一個視訊:

河南駐馬店一女子過馬路時,被一輛出租車撞倒在地。從監測視訊中可以看到,被撞倒女子橫躺在馬路上不能動彈,來來往往有許多輛汽車和行人路過,卻沒有一輛車停下來,也無一人主動打電話報警,或上前施救。

幾分鐘后,一輛汽車從這名女子的身體上再次碾壓……

還有另外一起著名的駭人聽聞的「小悅悅事件」,更是把「扶不扶」的大討論推向了[高·潮]。

那是2011年,僅有2歲的小女孩悅悅摔倒在馬路中間。不到7分鐘,就連續被兩輛大車從身上碾壓。

從監控中看到,當時路過的18個人,卻沒有一人伸出援救之手。可憐的小悅悅,就這樣不幸地離開人世。

當人們從新聞和網絡中看到這些報道時,許多人的內心都無比沉痛,甚至義憤填膺。

有人質問,如今的人心為何如此冷漠、麻木不仁?有人把這種世態炎涼、人情冷漠,歸結為15年前的「彭宇案」。

不過,為了不讓人心繼續冷漠下去,當年佛山市有許多人自發地組織,為小悅悅開了送別追悼會。

而且,「彭宇案」之后,很多法律工作者也意識到,中國的法律條款存在漏洞。他們也在通過不斷的努力,讓這些法律條款不斷完善。

「彭宇案」的后續如何?案件牽涉到的人,如今都怎樣了?

案件反轉,當事人近況如何

對于「彭宇案」,當時的許多網絡與媒體平臺,大都站在了彭宇一邊。大家紛紛為他打抱不平,認為他是「好人沒有好報」。

而彭宇本人,在二審結束后,就徹底消失在公眾視野,大家也不知道他后來去了哪里。

而作為原告的徐壽蘭一家人,卻因為此案,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一直面對非議,他們的正常生活也陷入了困境中。

當年徐壽蘭的一些好友主動疏遠了她,她也在案件宣判五年后去世。而其身為警察的兒子潘輝,也被人議論以權謀私。

據說后來潘輝因做偽證被開除公職,派出所的盧所長也被撤了職。

案件中的一審法官王浩,因為其判決書,引來了一片謾罵聲,更是后來被定性為「導致中國道德水準倒退50年」的罪人。據說他后來被撤離了崗位,幾年后被安排到街道去做司法調解了。

不過,回顧此案,從該案的判決書中可以發現,當初說「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扶」的話,并不是出自法官王浩,而是一篇新聞報道的標題。

但是王浩在判決書中的話,也許是缺乏生活經驗,也許是沒有及時對公眾告知真相,造成了「好人沒好報」的輿論,出現了一邊倒的情況。

正如許多案件都有反轉一樣,「彭宇案」也出現了反轉。就在徐老太去世五年后,彭宇公開承認,當年自己撒了謊,他確實是撞了徐老太。

原來在2017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在微博中發表了一篇題為《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麼》的長文,詳細報道了這起案件的真實情況。

只是,很多人并沒看到這篇報道,而且在大多數人的印象中,彭宇是「好人」,徐老太一家才是不懂得知恩圖報的人。

當年徐老太一家人因為此案,不斷被網暴,生活秩序被打亂,徐壽蘭五年后就含恨去世了。

法官王浩也一直被人羞辱和謾罵,這些年來事業停滯,在人前也抬不起頭。

也許是受到了良心的譴責,彭宇最后終于敢于直面內心的自私和懦弱,承認了自己的過錯。

只是,這個認錯來得委實晚了一些。不僅毀了好幾個家庭,甚至讓人們之間的信任和道德水準,倒退了數十年。

這些年,國家和地方對「見義勇為者」的獎勵和保護機制也日臻完善,國家對見義勇為的行為也出臺了相關條文。

令人欣喜的是,有的省市和地方還陸續出臺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讓人們在行善之時,沒有了后顧之憂。

每個人都懂得趨利避害。但是,如果每個人在遇到「扶不扶」難題之時,都能放下心中的猶豫和桎梏,主動伸出援助之手,而不是事不關己,自私冷漠,那麼,我們的社會一定會變得越來越好,人心愈發向善而為。

潘輝立即電話聯系彭宇,要求他承擔母親摔倒而產生的有關費用。

可是,彭宇不同意,并聲稱自己根本沒有撞人,而是做了好事。

于是,徐壽蘭和家人把彭宇告上了法庭。

法庭接到案件后,是如何調解、如何宣判的呢?

訴諸法庭,雙方各執一詞

因為雙方就是否撞人、如何賠償等問題,無法達成調解,于是,2007年1月4日,徐老太把彭宇告上了法庭。并要求他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合計13.6萬余元(約臺幣60萬)。

可是,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彭宇、徐老太和陳二春在派出所做的筆錄,在一審開庭時居然全部失蹤了。

派出所有關人員在法庭上說明,當時派出所正在裝修,所以很多筆錄都找不到了,包括這三人的筆錄。于是,雙方只有等待法庭的開審。

2007年4月26日,「彭宇案」的第一次庭審,在眾人的關注下,在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正式拉開序幕。

那天,徐老太和彭宇的代理人、彭宇的妻子分別站在原告席和被告席,兩人分別從自己的角度,講述了事情的真相。

徐老太說,當自己看到83路公交車車門打開,她準備上車時,彭宇從車上下來,撞到了自己的胯部,她一時間倒地不起,疼得鉆心。當時彭宇上前扶起她時,還問她有沒有社保卡,她說對方當時的態度挺好。

而彭宇的妻子在代表彭宇出庭時表示,彭宇從83路公交車上下來時,已經看到徐老太摔倒在地。而且「原告受傷非被告所導致的,不應該承擔責任。」

雙方的說詞,看起來都挺有道理也挺合理。該案件唯一的目擊證人陳二春,也表示,自己沒有親眼看到,到底是誰撞了徐老太。

陳二春在法庭上回憶說:「我當時的第一感覺是很感動,心想這個小青年真不錯。而其他下車的人轉身就走了,也沒人去過問此事。」

不過,由于之前三人在派出所做的筆錄丟失,而且兩人各執一詞,讓庭審的法官和參加庭審的群眾,都無法判斷兩人說的話,孰是孰非、孰真孰假。這次開庭沒有任何結果。

2007年6月13日,法庭對這件案子進行二次審理,庭審宣布彭宇和徐、陳三人之前做的那份筆錄遺失了。

這次徐老太在法庭上,把彭宇如何撞到自己、如何把自己送到醫院等細節,描述得更加細致和活靈活現。

這次庭審,彭宇承認自己在下車時撞到了人,不過,他卻在答辯中表示:「我下車的時候是與人撞了,但不是與原告相撞。」

當被問及當時為何要去扶起徐老太太時,彭宇回答:「為了做點好事。」并表示要向有關部門和媒體反映這一情況。

當年7月4日,彭宇主動打電話給一位網站的論壇版主,將此事的來龍去脈告訴了對方,并希望得到媒體的關注。

據說這位版主,接到彭宇的電話后,憑借對新聞的敏感性,即刻就把這一情況通報給了南京的10多家媒體和網站記者。

后來法庭是如何判決的,第三次開庭時,這些新聞記者來參加庭審了嗎?

法庭如何判決,后來的結果如何

2007年7月6日,該案第三次開庭。這次庭審的核心問題,依然是彭宇到底撞沒撞人。

這次庭審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在派出所神秘消失的筆錄,竟然出現了。不過,這份筆錄是從老太太的兒子潘輝的手機里,提供的照片。

這份筆錄中,有彭宇親口承認自己撞到了徐壽蘭。不過,這樣的照片是否可以成為「呈堂證供」,尚值得玩味和商榷。

當天徐壽蘭家里有好幾個親戚也在場,表示可以出庭作證。不過,對參加庭審的觀眾和旁聽的媒體記者來說,徐老太家人的證詞,并沒有多少可信度。

當時彭宇在法庭上也是據理力爭,說明自己就是「為了做好事,沒有撞人。」還說,他和陳二春去攙扶徐老太的時候,老太太已經摔倒了,徐老太還曾經說過「不會連累你們」這句話。

后來證人陳二春在出庭作證時,也表示當時聽到了徐老太說的這句話。并強調,他僅僅是一個攙扶徐老太的角色。至于徐老太如何被撞的,被誰撞的,他都沒有看到。

三次庭審中,彭宇到底撞沒撞人,依然沒有定論。

不過,因為證人陳二春的供詞,以及消失的筆錄以照片的形式出現,似乎都對徐壽蘭一家不利。媒體和大眾輿論普遍認為彭宇是冤枉的。

最后,法庭對這起「彭宇案」的一審判決是:雙方都不具備過錯。但是被告彭宇需要承擔40%的民事責任,即賠償原告徐壽蘭4.5萬元(約20萬臺幣)。

對于這個判定,雙方當事人均不服并提起上訴。

南京市中院于當年10月初進行了調查。就在南京中院二審即將開庭之際,彭宇與徐壽蘭達成了庭前和解協議,即:彭宇一次性補償徐壽蘭1萬元(約臺幣4.4萬)。雙方當事人對這個判決都比較滿意。

可是,這起案件在許多年之后引發的震動和余溫,甚至一度出現了「扶不扶」的社會大討論,一定是當事人始料不及的。

扶還是不扶?案件疑點重重

喜歡看法制小說和影視劇的觀眾,一定喜歡對案件的細節進行刨根問底,甚至希望案件或故事出現反轉。

就「彭宇案」來說,其間存在的疑點有好幾處,在這里不妨梳理一下:

第一,該案件在派出所的筆錄為何會神秘消失?二審時為何會以照片的形式出現在潘輝的手機里?

第二,為何徐老太剛開始說「不會連累你們」,后來又咬定要彭宇賠償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

第三,為何彭宇當時給徐老太墊付了200元人民幣,后來一直沒有要求歸還?而且他在做筆錄時和一審時,沒有提到自己是助人為樂,在二審卻說自己是「好心相扶」?

按照這個邏輯,或許我們可以進行一些善意的揣測:

也許做筆錄時,彭宇沒有想到徐老太一家,要求賠償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達到13萬元人民幣,所以后來就改口說自己是做好事。

也許徐老太一家人知道了彭宇的收入不低(彭宇在電信公司工作),可以趁此機會把徐老太住院的治療費,讓對方承擔。

不管這些揣測是否接近案件真相,但都可以說明,在面對危險和利益面前,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保全自己,哪怕是說謊或者作偽證。

「彭宇案」在之后這麼多年引發的結果就是,當遇到有人摔倒的問題時,很多人的內心都會出現這樣的聲音:

「少管閑事,小心被訛。」「先看看那個地方是否有監控。」「先拍個錄像,或找個人作證,再決定扶不扶」。還有些人的聲音是:「可以幫忙打120電話」。

這麼多的聲音中,唯獨沒有聽到暖心的那一句:「救人要緊,當然是扶起來啊!」

關于這個「扶不扶」的問題,還被著名演員沈騰和馬麗,在2014年的春晚演繹成了一個小品。

這個小品講述了沈騰飾演的郝建,不怕誤解,堅持扶起了馬麗飾演的摔倒的老太太,后來證明了自己清白的故事。

雖然小品的結局很好,可是現實生活中發生的案例,他們就沒有小品中的老太太那麼幸運了。

不久前,網上流傳過一個視訊:

河南駐馬店一女子過馬路時,被一輛出租車撞倒在地。從監測視訊中可以看到,被撞倒女子橫躺在馬路上不能動彈,來來往往有許多輛汽車和行人路過,卻沒有一輛車停下來,也無一人主動打電話報警,或上前施救。

幾分鐘后,一輛汽車從這名女子的身體上再次碾壓……

還有另外一起著名的駭人聽聞的「小悅悅事件」,更是把「扶不扶」的大討論推向了[高·潮]。

那是2011年,僅有2歲的小女孩悅悅摔倒在馬路中間。不到7分鐘,就連續被兩輛大車從身上碾壓。

從監控中看到,當時路過的18個人,卻沒有一人伸出援救之手。可憐的小悅悅,就這樣不幸地離開人世。

當人們從新聞和網絡中看到這些報道時,許多人的內心都無比沉痛,甚至義憤填膺。

有人質問,如今的人心為何如此冷漠、麻木不仁?有人把這種世態炎涼、人情冷漠,歸結為15年前的「彭宇案」。

不過,為了不讓人心繼續冷漠下去,當年佛山市有許多人自發地組織,為小悅悅開了送別追悼會。

而且,「彭宇案」之后,很多法律工作者也意識到,中國的法律條款存在漏洞。他們也在通過不斷的努力,讓這些法律條款不斷完善。

「彭宇案」的后續如何?案件牽涉到的人,如今都怎樣了?

案件反轉,當事人近況如何

對于「彭宇案」,當時的許多網絡與媒體平臺,大都站在了彭宇一邊。大家紛紛為他打抱不平,認為他是「好人沒有好報」。

而彭宇本人,在二審結束后,就徹底消失在公眾視野,大家也不知道他后來去了哪里。

而作為原告的徐壽蘭一家人,卻因為此案,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一直面對非議,他們的正常生活也陷入了困境中。

當年徐壽蘭的一些好友主動疏遠了她,她也在案件宣判五年后去世。而其身為警察的兒子潘輝,也被人議論以權謀私。

據說后來潘輝因做偽證被開除公職,派出所的盧所長也被撤了職。

案件中的一審法官王浩,因為其判決書,引來了一片謾罵聲,更是后來被定性為「導致中國道德水準倒退50年」的罪人。據說他后來被撤離了崗位,幾年后被安排到街道去做司法調解了。

不過,回顧此案,從該案的判決書中可以發現,當初說「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扶」的話,并不是出自法官王浩,而是一篇新聞報道的標題。

但是王浩在判決書中的話,也許是缺乏生活經驗,也許是沒有及時對公眾告知真相,造成了「好人沒好報」的輿論,出現了一邊倒的情況。

正如許多案件都有反轉一樣,「彭宇案」也出現了反轉。就在徐老太去世五年后,彭宇公開承認,當年自己撒了謊,他確實是撞了徐老太。

原來在2017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在微博中發表了一篇題為《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麼》的長文,詳細報道了這起案件的真實情況。

只是,很多人并沒看到這篇報道,而且在大多數人的印象中,彭宇是「好人」,徐老太一家才是不懂得知恩圖報的人。

當年徐老太一家人因為此案,不斷被網暴,生活秩序被打亂,徐壽蘭五年后就含恨去世了。

法官王浩也一直被人羞辱和謾罵,這些年來事業停滯,在人前也抬不起頭。

也許是受到了良心的譴責,彭宇最后終于敢于直面內心的自私和懦弱,承認了自己的過錯。

只是,這個認錯來得委實晚了一些。不僅毀了好幾個家庭,甚至讓人們之間的信任和道德水準,倒退了數十年。

這些年,國家和地方對「見義勇為者」的獎勵和保護機制也日臻完善,國家對見義勇為的行為也出臺了相關條文。

令人欣喜的是,有的省市和地方還陸續出臺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讓人們在行善之時,沒有了后顧之憂。

每個人都懂得趨利避害。但是,如果每個人在遇到「扶不扶」難題之時,都能放下心中的猶豫和桎梏,主動伸出援助之手,而不是事不關己,自私冷漠,那麼,我們的社會一定會變得越來越好,人心愈發向善而為。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