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了有4個月時間, 她對我一直很好, 為人也很友善什麼的, 我就相信她會與我在一起, 然后就買了一套房子, 入了她的名字, 打算作為婚房, 結果房子的證件一辦下來, 她就說要跟我分手, 我無法接受」
林大哥告訴我們, 他今年41歲, 是一名普通工人, 和女友朱大姐在一起有4個月時間了, 二人是在網上認識, 交往了一段時間確定的關系, 期間感情一直很好, 雙方也有結婚的意向, 于是他于一個月前花68萬元購買了一套房子, 為表示結婚誠意, 他名字入在女友名下。
前段時間, 女友陳回老家將要結婚的事告知父母, 可這一去之后就跟變了個人一樣, 先是多次與他吵鬧, 再之后便提出分手, 沒有理由沒有原因, 而他細想過后覺得, 女友很有可能是在欺騙他。
交往4個月就敢確定關系, 同時還敢將房產入在女友一人名下, 林大哥的這一系列操作, 不得不讓人佩服,
「我們倆一直處不來, 性格上脾氣上完全是兩個極端,
朱大姐這番話讓林大哥無法接受, 林大哥表示, 他起初還是抱著能夠復合來的, 而今看來, 女友確確實實就是在玩弄他, 今他也就徹底死心掉, 分手就分手罷了, 但就房子的事, 他希望女友能夠配合過戶, 畢竟錢是他所出, 鬧法院他也是贏定的, 何必浪費時間精力。
最終, 雙方不歡而散, 朱大姐堅持分手并表示走法律程序, 林大哥無奈接受。
對此,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