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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海戰:中國與西方的首戰,大明水師憑借什麼擊敗不可一世的葡萄牙?

海戰的導火索——「海口貿易抽分」制度

成化至正德年間(1465-1521)廣州市舶貿易的演變, 使得明初的朝貢貿易制度, 經過一百多年緩慢而穩定的發展, 到了成化時, 「貢獻至者日伙」。 這是因為隨同使者前來貿易的外國人太多了, 廣州官員不得不尋求限制的措施, 如只允許「番使入見, 余皆留停于驛。 」

問題是朝貢使者北上覲見, 往來須時數月, 而留在廣州等候的超額隨同人員及商人, 由于「衣服詭異」, 竟引起廣州城百姓「老稚咸競觀之。 」

這當然威脅到地方上的秩序及管理, 這些外來的外國商人以朝貢之名前來廣州貿易, 同時也增加地方的收入。 以及繁榮了民間的貿易, 經濟明顯的有所改善。

所謂「椒木、銅鼓、戒指、寶石溢于庫, 市番貨甚賤, 貧民承令博買, 多致富。 「就是最好的說明。

但是, 由于到廣州城的外國船越來越多, 管理及秩序必然出問題, 更且影響到廣州城的防務,

為了安全上的考量。

至遲在成化晚年外國船只已被安排在珠江口沿岸進行貿易, 也就是「泊六灣」「貿貨海口」的現象, 占城古來國王率船隊企圖闖入廣州上京投訴, 更加強了廣州當局對珠江河口的管理, 相信此時不是正常的朝貢使團已不被允許進入廣州。

到了弘治時期(1488-1505)外國船只在珠江沿海灣泊的范圍一直在擴大, 從珠江西海岸的新寧到東海岸的雞棲, 都是夷船停泊的灣澳, 「貿貨海口」的活動持續地發展。 不過, 屯門澳的海域應是最熱鬧的灣泊地點, 在海灣里貿易的外國人」先年率無定居「。

貿易完成后便得坐船離開, 等待下次貿易季節再來, 值得一提的是, 當時的貿易形態應是船船貿易;即當外國船抵達拋錨后, 中國官員隨即登船檢查并進行抽稅。

之后是中國商人與外國商人進行船對船的貿易。 因此, 在外國船灣泊的海澳并沒有碼頭或倉庫等設施, 外國商人也不必上岸便可滿足貿易所需。

廣東地方官員對外國貿易船進行抽稅已有一段相當的日子,

初期的抽稅可能由官僚隨意決定。

這些收入將成為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之一, 地方官僚會利用職權收受利益或中飽私囊, 這種未經中央政府認可的行為必然惹來關注。

到了正德年間抽分制日趨規范化, 可以說是中央與地方共同瓜分海上貿易利益的結果。 關于抽分制度化似與太監劉瑾當權頗有關系。

正德二年(1507)十月, 劉瑾差遣司禮少監常彬同科道官員到廣東查賬, 當時梧州鹽糧軍賞銀四十萬七千兩:廣東布政司庫貯銀三十七萬四千兩, 即共有銀七十八萬一千兩。 總督兩廣軍務右都御使陳金奏請量留以備急用。 「正德三年(1508), 武宗有旨:「止解五十萬兩入京」。

但是, 當太監常彬將糧銀二十八萬兩押解運抵北京時, 竟奏說「廣東庫貯銀, 視前多二十七萬。 」因此, 劉瑾再度命常彬「于已解之外, 仍解五十萬兩。 」也就是說把廣東政府全部的糧銀儲備全數上繳。

這件事當然反映劉瑾的弄權, 但也顯示出廣東近年的富庶。 當時劉瑾以改革財政之名, 派親信到處查核庫銀, 廣東經劉瑾一查財源便得攤在陽光下。

當然對外貿易的所得利權已經不能由廣東獨享,巡撫陳金在正德四年(1509)正式奏請對番舶「以十分抽三為率,貴細解京,粗重變賣,留備軍餉。應是廣東與中央平分番舶貿易利權的結果。

到了正德五年(1510)七月,市舶太監畢真在劉瑾的指示下企圖完全操控海貿利權,可是不出一個月,劉瑾便因「寘鐇之亂」,的牽連而下獄死,廣東市舶管理權仍在地方官手中,而抽分制度便在這一轉折中確立,十分抽三也成為一項制度。

葡萄牙人的反應

葡萄牙人在1514年初來屯門所見到的情境已經是制度化了的海關及海港管理。

當時珠江口的海港管理已十分有秩序,各國商船抵達后,便被安排靠泊指定的灣澳:如來自馬六甲的停泊在屯門,來自暹羅的停泊在葵涌。

這比起成化、弘治時期「灣泊不一」的情況已大有改善,當外國船泊港后,來自廣州的市舶官和中國商船隨即到來,由官方認可的人組成估價者登上外船對商品進行估算,當時市舶官員在場監督,稅率是胡椒20%、蘇木和烏木50%、其他商品10%;估算完畢。

外國商船便按稅率向市舶官員交納大筆稅金,然后,估價者才以商人身份把廣州帶來的商品跟外商進行船船貿易。

正德中葉以前貿易是在和平而有秩序的氣氛下進行。外商、官僚和華商三方都得到好處和滿足,初期關系亦算良好,由于貿易被允許,人民得到滿足,也不必冒險。

當時在廣州海口沿海一帶走私貿易并不活躍。不過,這種和諧的海口貿易,因著抽分制度的出現,以及貿易量的增加,再加上葡萄牙人到來的刺激而受到沖擊與挑戰。

成化二十三年(1486)占城國王古來回國,就是由東莞海商張宣駕海舟二十艘護送回國。這反映出當時海商與地方政府的密切關系。

有理由相信張宣所率領的二十艘海船將繼續南下馬六甲等地貿易,就好像前往占城的冊封使馮義、張瑾一樣,受賄冊立了安南人的傀儡提婆苔為占城國王后,又繼續轉往馬六甲「盡貨其私物以歸」。

也就是說,趁著公干出差的機會或由官員包庇的貿易,甚至是走私貿易在成化、弘治年間(1488-1505)已十分活躍。中國人的海船已遍布在南海從事貿易活動。

托梅·皮雷斯在《東方諸國記》提及在馬六甲,中國帆船帶來豐富而多姿多彩的大批中國貨,中國帆船抵達馬六甲后,中國人無須交納關稅,只要獻上一份禮物便可進行貿易。他又聽說中國有上千艘帆船前往各自認籌合適的地方進行貿易。

由此可見,沿海的貿易活動已不可能遏止。特別是抽分制度確立后更引起熱潮,海口貿易一片繁榮。屯門海面至廣州城,帆檣林立。然而,明朝官僚并未想到新來貿易的葡萄牙人將對中國掀起一場災難。

屯門海戰

1517年(正德十二年)8月15日,葡萄牙艦隊司令安德拉德率領的八艘船抵達屯門,他此行的重要任務是把葡萄牙國王使者托梅·皮雷斯送入中國。

安德拉德抵達后隨即向備倭都指揮申請前往廣州。但是廣州當局遲遲未有回復,安德拉德按捺不住要硬闖珠江,備倭司命不得已派出領航員帶水。

葡萄牙艦隊駛抵廣州城,在懷遠拋錨停泊,安德拉德顯得很興奮。

下令鳴放禮炮。在桅桿上升起葡萄牙旗幟,市舶提舉吳洪對于葡萄牙人的行極震驚。隨即通知兼管海道的廣東按察使顧應祥,他們從來沒有遇見如此不懂規矩的外夷。

而佛朗機又非朝貢國故即轉知梧州總督,在梧州的鎮守太監寧誠、總兵官武定侯郭勛和總督陳金先后趕到廣州處理。

陳金以「其頭目遠迎,具不拜跪……將通事責治二十棍……著他們去光孝寺習禮三日方見。」

其后,總督陳金愿意轉奏朝廷有關佛朗機求貢的事。并安置托梅·皮雷斯等人在懷遠等候消息。這時,安德拉德已收到有關屯門澳葡萄牙船被海盜攻擊的消息。他留下使團返航屯門,繼續進行貿易。1518年9月,他離開中國回航馬六甲。

由于佛朗機非朝貢國,托梅·皮雷斯求封請貢的事,廣東當局必將轉北京決定,禮部在正德十三年(1518)正月已對此事討論完畢。

明武宗旨示:「令論還國,其方物給與之。「也就是說,拒絕了葡萄牙使團進京。而他們帶來的方物則給價收購,這是北京認為最穩妥的解決辦法。不過,這件事還有變量,那就是明武宗在正德十四年(1519)八月,決定南下平定朱宸濠叛亂,目的是游江南。

停留在廣州的佛朗機使團一直在尋找北上朝貢的機會,他們最后得以進京。似是賄賂太監聯系上皇帝身邊的紅人江彬有關,「奉旨許令進貢」的消息終于傳抵廣州,1520年(正德十五年)1月23日,托梅·皮雷斯等人由通事火者亞三的陪同下出發。5月抵達南京并覲見明武宗,然后繼續前往北京。

事實上,就在托梅·皮雷斯離開廣州北上進貢之前,新來廣東南頭(珠江河口右岸)的葡萄牙人有些不安本份。

這是葡萄牙人自1514年抵達中國海域以來的新發展,本來,安德拉德在中國的活動算是成功的。中國人對葡萄牙人一點戒心也沒有,但是他的親兄弟西芒·德·安德拉德卻是一位狂妄而粗野的人,就是他把中葡剛開始的關系給破壞。

1519年(正德十四年),西芒奉命率領三艘帆船前往中國,同年的8月抵達屯門,「后來因為「擅違則例,不服抽分「而干起海盜行為。

《東莞縣志》記錄了西芒等人的犯罪行為:

「正德改元,忽有不隸貢數,號佛郎機者,與諸狡猾湊集屯門、葵涌等處海澳,設立營寨,大造火銃,為攻戰具,殺人搶船,勢甚猖獗,志在吞并,圖形立石,管轄諸番。」

正德十五年(1520),西芒仍接受抽分的安排,其后便開始不服抽分,私筑室于灣澳者以便交易,每房一間,更替價至數百金。葡萄牙人完全違反海口船船貿易的規定,竟在灣澳岸上設立貿易區并進行抽稅。

對于不合作的他國海商,則進行武力騷擾,向暹羅人收取關稅,將他們拘留。包圍他們的船只,置以守衛,不讓作買賣。

這樣的行為不但破壞行之有年的抽分制,也將廣州海口貿易的格局打破,往后的日子是動蕩不安的年代。

當時明海軍火力有限,不敢貿然對葡萄牙人采取行動,汪鋐到白沙巡檢司視察,就是想方設法對付葡萄牙人,他得知楊三等人懂得造佛朗機炮,隨即命何儒秘密遣人諭令楊三等歸化,其后楊三等真的如式制造出佛朗機炮,這對其后打敗西芒有極大幫助。

是否因為楊三叛離之故,在1521年的夏季,「佛朗機人謀據南頭,眾思棄廬墓避之?」,副使汪鋐召募海舟反攻,親自用佛朗機炮轟葡萄牙人營寨,又利用南風縱火。戰事從正德辛已(1521)出師至嘉靖壬午(1522)凱還,葡萄牙人全被殺敗,無一孑遺。」這是中葡第一次開戰,剛好是正德改元。

有史料為證的廣州海口貿易,至遲在成化二十二年(1486)便開始,及至正德十五年(1520)超過三十多年,珠江口附近的灣澳是在有秩序的、繁榮的、和諧的環境中發展著。然而經這麼一戰,海口貿易就改變了格局。

屯門海戰后續影響

其實,中葡屯門澳海戰仍未開打時,在北京的佛朗機使團正面臨被遣返的命運。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丑(1521/1/13),當時明武宗已帶病回到北京,有關葡萄牙人侵占滿剌加、在屯門澳設寨及虜掠小兒的罪行報告也陸續傳抵北京,朝廷正展開激烈的討論。

這時正在北京的佛朗機使團倚仗江彬頗為囂張跋扈,引起朝廷大臣的不滿和反感。曾任廣東順德縣令的監察御史丘道隆及順德縣籍的御史何鰲更大肆聲討葡萄牙人罪行,又指責首倡抽分制的前廣東布政使吳廷舉應負政治責任,禮部經過討論議決「夷人留驛者,不得往來私通貿易,番舶非當貢年,驅逐遠去,勿與抽盤。廷舉倡開事端,仍行戶部查例停革。」大病在身而行將駕崩的明武宗下詔:「悉如議行之」。

這樣,托梅·皮雷斯出使中國的任務宣告失敗,而自成化以來逐漸形成的海口貿易與抽分制就因佛朗機的干擾而廢止。

正德十六年三月乙丑(1521/4/19)明武宗逝世,大學士楊廷和當權,革去一切弊政,并將在京朝貢使節給賞后遣還,而佛朗機使團成員中除了通事火者亞三因是華人身份伏法外,托梅·皮雷斯一行人等于1521年5月22日離開北京前往廣州。

當時朝廷沒有拘留使團的指示,但當他們在9月22日抵達廣州后隨即被收押。這是因為廣東副使汪鋐準備向盤據在屯門澳的佛朗機人發動攻擊,日后中葡關系更加惡劣,葡國使團人員全被監押在廣州監獄。而托梅·皮雷斯終于在1524年(嘉靖三年)5月死于獄中。

當然對外貿易的所得利權已經不能由廣東獨享,巡撫陳金在正德四年(1509)正式奏請對番舶「以十分抽三為率,貴細解京,粗重變賣,留備軍餉。應是廣東與中央平分番舶貿易利權的結果。

到了正德五年(1510)七月,市舶太監畢真在劉瑾的指示下企圖完全操控海貿利權,可是不出一個月,劉瑾便因「寘鐇之亂」,的牽連而下獄死,廣東市舶管理權仍在地方官手中,而抽分制度便在這一轉折中確立,十分抽三也成為一項制度。

葡萄牙人的反應

葡萄牙人在1514年初來屯門所見到的情境已經是制度化了的海關及海港管理。

當時珠江口的海港管理已十分有秩序,各國商船抵達后,便被安排靠泊指定的灣澳:如來自馬六甲的停泊在屯門,來自暹羅的停泊在葵涌。

這比起成化、弘治時期「灣泊不一」的情況已大有改善,當外國船泊港后,來自廣州的市舶官和中國商船隨即到來,由官方認可的人組成估價者登上外船對商品進行估算,當時市舶官員在場監督,稅率是胡椒20%、蘇木和烏木50%、其他商品10%;估算完畢。

外國商船便按稅率向市舶官員交納大筆稅金,然后,估價者才以商人身份把廣州帶來的商品跟外商進行船船貿易。

正德中葉以前貿易是在和平而有秩序的氣氛下進行。外商、官僚和華商三方都得到好處和滿足,初期關系亦算良好,由于貿易被允許,人民得到滿足,也不必冒險。

當時在廣州海口沿海一帶走私貿易并不活躍。不過,這種和諧的海口貿易,因著抽分制度的出現,以及貿易量的增加,再加上葡萄牙人到來的刺激而受到沖擊與挑戰。

成化二十三年(1486)占城國王古來回國,就是由東莞海商張宣駕海舟二十艘護送回國。這反映出當時海商與地方政府的密切關系。

有理由相信張宣所率領的二十艘海船將繼續南下馬六甲等地貿易,就好像前往占城的冊封使馮義、張瑾一樣,受賄冊立了安南人的傀儡提婆苔為占城國王后,又繼續轉往馬六甲「盡貨其私物以歸」。

也就是說,趁著公干出差的機會或由官員包庇的貿易,甚至是走私貿易在成化、弘治年間(1488-1505)已十分活躍。中國人的海船已遍布在南海從事貿易活動。

托梅·皮雷斯在《東方諸國記》提及在馬六甲,中國帆船帶來豐富而多姿多彩的大批中國貨,中國帆船抵達馬六甲后,中國人無須交納關稅,只要獻上一份禮物便可進行貿易。他又聽說中國有上千艘帆船前往各自認籌合適的地方進行貿易。

由此可見,沿海的貿易活動已不可能遏止。特別是抽分制度確立后更引起熱潮,海口貿易一片繁榮。屯門海面至廣州城,帆檣林立。然而,明朝官僚并未想到新來貿易的葡萄牙人將對中國掀起一場災難。

屯門海戰

1517年(正德十二年)8月15日,葡萄牙艦隊司令安德拉德率領的八艘船抵達屯門,他此行的重要任務是把葡萄牙國王使者托梅·皮雷斯送入中國。

安德拉德抵達后隨即向備倭都指揮申請前往廣州。但是廣州當局遲遲未有回復,安德拉德按捺不住要硬闖珠江,備倭司命不得已派出領航員帶水。

葡萄牙艦隊駛抵廣州城,在懷遠拋錨停泊,安德拉德顯得很興奮。

下令鳴放禮炮。在桅桿上升起葡萄牙旗幟,市舶提舉吳洪對于葡萄牙人的行極震驚。隨即通知兼管海道的廣東按察使顧應祥,他們從來沒有遇見如此不懂規矩的外夷。

而佛朗機又非朝貢國故即轉知梧州總督,在梧州的鎮守太監寧誠、總兵官武定侯郭勛和總督陳金先后趕到廣州處理。

陳金以「其頭目遠迎,具不拜跪……將通事責治二十棍……著他們去光孝寺習禮三日方見。」

其后,總督陳金愿意轉奏朝廷有關佛朗機求貢的事。并安置托梅·皮雷斯等人在懷遠等候消息。這時,安德拉德已收到有關屯門澳葡萄牙船被海盜攻擊的消息。他留下使團返航屯門,繼續進行貿易。1518年9月,他離開中國回航馬六甲。

由于佛朗機非朝貢國,托梅·皮雷斯求封請貢的事,廣東當局必將轉北京決定,禮部在正德十三年(1518)正月已對此事討論完畢。

明武宗旨示:「令論還國,其方物給與之。「也就是說,拒絕了葡萄牙使團進京。而他們帶來的方物則給價收購,這是北京認為最穩妥的解決辦法。不過,這件事還有變量,那就是明武宗在正德十四年(1519)八月,決定南下平定朱宸濠叛亂,目的是游江南。

停留在廣州的佛朗機使團一直在尋找北上朝貢的機會,他們最后得以進京。似是賄賂太監聯系上皇帝身邊的紅人江彬有關,「奉旨許令進貢」的消息終于傳抵廣州,1520年(正德十五年)1月23日,托梅·皮雷斯等人由通事火者亞三的陪同下出發。5月抵達南京并覲見明武宗,然后繼續前往北京。

事實上,就在托梅·皮雷斯離開廣州北上進貢之前,新來廣東南頭(珠江河口右岸)的葡萄牙人有些不安本份。

這是葡萄牙人自1514年抵達中國海域以來的新發展,本來,安德拉德在中國的活動算是成功的。中國人對葡萄牙人一點戒心也沒有,但是他的親兄弟西芒·德·安德拉德卻是一位狂妄而粗野的人,就是他把中葡剛開始的關系給破壞。

1519年(正德十四年),西芒奉命率領三艘帆船前往中國,同年的8月抵達屯門,「后來因為「擅違則例,不服抽分「而干起海盜行為。

《東莞縣志》記錄了西芒等人的犯罪行為:

「正德改元,忽有不隸貢數,號佛郎機者,與諸狡猾湊集屯門、葵涌等處海澳,設立營寨,大造火銃,為攻戰具,殺人搶船,勢甚猖獗,志在吞并,圖形立石,管轄諸番。」

正德十五年(1520),西芒仍接受抽分的安排,其后便開始不服抽分,私筑室于灣澳者以便交易,每房一間,更替價至數百金。葡萄牙人完全違反海口船船貿易的規定,竟在灣澳岸上設立貿易區并進行抽稅。

對于不合作的他國海商,則進行武力騷擾,向暹羅人收取關稅,將他們拘留。包圍他們的船只,置以守衛,不讓作買賣。

這樣的行為不但破壞行之有年的抽分制,也將廣州海口貿易的格局打破,往后的日子是動蕩不安的年代。

當時明海軍火力有限,不敢貿然對葡萄牙人采取行動,汪鋐到白沙巡檢司視察,就是想方設法對付葡萄牙人,他得知楊三等人懂得造佛朗機炮,隨即命何儒秘密遣人諭令楊三等歸化,其后楊三等真的如式制造出佛朗機炮,這對其后打敗西芒有極大幫助。

是否因為楊三叛離之故,在1521年的夏季,「佛朗機人謀據南頭,眾思棄廬墓避之?」,副使汪鋐召募海舟反攻,親自用佛朗機炮轟葡萄牙人營寨,又利用南風縱火。戰事從正德辛已(1521)出師至嘉靖壬午(1522)凱還,葡萄牙人全被殺敗,無一孑遺。」這是中葡第一次開戰,剛好是正德改元。

有史料為證的廣州海口貿易,至遲在成化二十二年(1486)便開始,及至正德十五年(1520)超過三十多年,珠江口附近的灣澳是在有秩序的、繁榮的、和諧的環境中發展著。然而經這麼一戰,海口貿易就改變了格局。

屯門海戰后續影響

其實,中葡屯門澳海戰仍未開打時,在北京的佛朗機使團正面臨被遣返的命運。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丑(1521/1/13),當時明武宗已帶病回到北京,有關葡萄牙人侵占滿剌加、在屯門澳設寨及虜掠小兒的罪行報告也陸續傳抵北京,朝廷正展開激烈的討論。

這時正在北京的佛朗機使團倚仗江彬頗為囂張跋扈,引起朝廷大臣的不滿和反感。曾任廣東順德縣令的監察御史丘道隆及順德縣籍的御史何鰲更大肆聲討葡萄牙人罪行,又指責首倡抽分制的前廣東布政使吳廷舉應負政治責任,禮部經過討論議決「夷人留驛者,不得往來私通貿易,番舶非當貢年,驅逐遠去,勿與抽盤。廷舉倡開事端,仍行戶部查例停革。」大病在身而行將駕崩的明武宗下詔:「悉如議行之」。

這樣,托梅·皮雷斯出使中國的任務宣告失敗,而自成化以來逐漸形成的海口貿易與抽分制就因佛朗機的干擾而廢止。

正德十六年三月乙丑(1521/4/19)明武宗逝世,大學士楊廷和當權,革去一切弊政,并將在京朝貢使節給賞后遣還,而佛朗機使團成員中除了通事火者亞三因是華人身份伏法外,托梅·皮雷斯一行人等于1521年5月22日離開北京前往廣州。

當時朝廷沒有拘留使團的指示,但當他們在9月22日抵達廣州后隨即被收押。這是因為廣東副使汪鋐準備向盤據在屯門澳的佛朗機人發動攻擊,日后中葡關系更加惡劣,葡國使團人員全被監押在廣州監獄。而托梅·皮雷斯終于在1524年(嘉靖三年)5月死于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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