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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綠豆解藥」是謬傳!

「吃中藥不能吃綠豆, 綠豆會解藥」。 不少正服用中藥的人, 一聽這句話便對綠豆敬而遠之了。 這其實是謬傳, 並不科學。 綠豆又名青小豆, 因其顏色青綠而得名, 在我國已有2000多年的栽種史。 中醫認為, 綠豆味甘、性寒, 入心、胃經, 具有清熱解毒、消暑利尿等功效, 特別是清熱祛火的作用更被人們所熟知。 除了清熱祛火外, 綠豆具有的另一大功效是解毒, 而不是民間傳說的「解藥」。
明代大藥物學家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記述說, 綠豆能解藥物中的金、石、砒霜、草木諸毒。 現代《中醫大辭典》裡也認為, 綠豆可解烏頭、附子、砒石藥毒、酒毒和鉛中毒, 以及多種農藥中毒。 由此可知, 綠豆可以解除藥物與食物中的毒性, 而不是解除藥性。 現代研究發現, 綠豆中含有豐富的蛋白質, 生綠豆水浸磨成的生綠豆漿蛋白含量頗高, 內服可保護胃腸黏膜。 綠豆所含的蛋白、鞣質和黃酮類化合物可與有機磷農藥、汞、砷、鉛化合物結合形成沉澱物,
使之減少或者失去毒性, 並不易被胃腸道吸收。 綠豆的解毒作用, 還體現在中毒後的搶救上。 如遇有機磷農藥中毒、鉛中毒、酒精中毒等情況, 在送醫院搶救的同時, 都可以先灌下一碗綠豆湯進行緊急處理。 另外, 經常在毒物環境下工作或接觸有毒物質的人, 應經常使用綠豆來解毒保健。 需要指出的是, 綠豆雖然不解藥, 但由于它藥性偏寒, 故對脾胃虛寒、身體陽虛者而言, 多食無益。 像受寒後誘發的急性胃炎, 關節炎複發冷痛、麻木、活動不利, 腹部冷痛, 著涼腹瀉, 受風後頭痛, 感冒初期風寒較重等受寒的情況下, 不論是否服用藥物治療, 皆應忌食綠豆。 否則, 不僅會降低藥物的作用,
更會加重病情。 另外, 在服用人參、黃芪、肉桂、附子、鹿茸等溫陽類藥物, 以及桂枝、乾薑、麻黃、川芎等溫經散寒類中藥時, 未經醫生許可, 也不宜擅自食用綠豆, 以免綠豆的寒涼藥性降低溫補藥的藥力, 影響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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