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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坪2層樓賣仲介165萬,仲介轉手賣360萬,大爺後悔「拿榔頭潛入房屋搞破壞」,網友:是黑仲介

10月22日媒體報導, 一位阿伯, 于去年一月份將自家在郊區的一套26坪的二層樓賣給了下家, 總價為38萬元(約165萬新臺幣)。 可到後來阿伯得知房子又被下家以83萬(約360萬新臺幣)的價格賣掉後卻反悔了, 多次來到原地址破壞門窗。

65歲的阿伯通過房產仲介將房子賣給小夏(化姓), 一段時間之後, 當拿到房子一切的手續之後, 他很快就將房子轉賣給了陳某某, 在兩人簽訂合同期間, 需要阿伯簽字確認, 這時候阿伯才知道小夏原來是名職業房產仲介人。

更令阿伯沒有想到的是, 小夏將房子以83萬(約360萬新臺幣)的價格賣給了陳某某, 阿伯十分驚訝, 中間相差45萬(約165萬新臺幣)元, 他覺得自己賣出去的價錢實在太少了, 換作是誰心裡都會不平衡, 于是他就希望能與小夏毀約, 並重新制定合同。

雙方在合同上簽字就說明起到法律效力了, 如果有一方想要毀約應該徵求另一方的同意, 如果有一方認為合同上存在重大誤解或者不公平的話, 可以通過正規的法律途徑, 可是阿伯遭到對方的拒絕之後, 卻做出令人沒想到的事情。

阿伯三番五次地來到那套房子樓下, 用榔頭等工具肆意破壞門窗, 以此洩憤, 而他的這種行為已經給現房主造成了近萬元的財物損失。 而阿伯的行為經過當地檢察院認定, 已經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有網友為阿伯感到不值得, 如果真是因為自己賣出的價格太低了, 完全可以走司法途徑, 這樣做不但不能解決問題, 還會讓他承擔法律責任。 年紀稍大一些的, 可能不會太瞭解房地產的行情, 再加上對方是專業的, 肯定會吃虧。

「現在的黑仲介很多, 阿伯不知道房子實際價格, 仲介知道卻不按照實際價格購買, 而是按照低于市場很多的價格購買, 這種情況就屬于欺詐。 」還有網友表示阿伯一定是被仲介的人欺騙了。

有網友建議以後買賣房屋一定要慎重, 多進行一些考察, 對近期房價進行一個全方面的瞭解之後, 再做買賣房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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